衛福部公告再生醫療三法草案 宣捷:樂見細胞治療擴大受惠
衛福部經兩年研議催生「再生醫療發展法」、「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統稱再生醫療三法,讓細胞治療走向異體化、自動化、量產化。其中,與細胞治療產品化直接相關的「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主要管理製劑與產品,並且納入緊急使用授權(EUA)制度,讓已進行臨牀二期試驗、被視爲臨牀上已有需求的細胞療法,有機會讓沒有治療選擇的病人提早使用。
《再生醫療發展法》修法目的係爲強化細胞庫法源地位,藉此,嚴格規範異體細胞的保存與使用,爲異體使用設立基礎。而適用範圍以及執行單位則以《特管法》進階版《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管理;細胞製品方面則以《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進行管理,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使法規趨於完善。
宣捷表示,現行的《特管辦法》只開放取出患者自己細胞培養的「自體」細胞治療,由於無法量產,製成純手工,因此治療費用昂貴。未來在再生醫療三法通過,就可以挑選條件優秀的捐贈細胞來發展「異體」細胞治療,則細胞治療產品就能量產,使得價格下降,擴大患者受惠範圍。
宣捷指出,這些製劑來源爲人體細胞,業者需要擁有規模化的合法細胞庫,和GMP的生產資格。該公司擁有專利的細胞純化擴增核心技術,提供臺灣唯一製藥等級幹細胞儲存服務,也是少數通過美國FDA CMC化學藥物製造管控嚴格審查的生產廠;宣捷幹細胞以臍帶間質幹細胞爲主要產品,遵照細胞製劑流程生產。從取得臍帶開始到最終產品,全過程共進行高達92項次檢測,顯見對細胞製劑要求的嚴格。
此外,宣捷幹細胞目前具有ISO-17025、CAP、BMDW、GTP、LAL等多項認證,六項臨牀試驗進行中,全臺合作婦產科醫療院所超過300家,服務全臺超過2萬人次,目前存戶數在臺灣市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