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揪出國土變異點 地方長年不檢查回報 逾10年未辦結高市最多
監察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公佈近5年地方政府未針對國土變異點回報或辦結件數。(監察院提供/陳薏雲臺北傳真)
監察院8日通過調查報告,指出內政部國土署爲防止違法土地開發,以衛星遙測土地變異點,然而地方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接獲通報後,竟長年未依規定執行現地檢查回報或未辦結,根據監察院提供數據,近五年未處理案件共572件。另外逾10年未辦結的縣市中高雄市最多,其次是雲林縣、花蓮縣、新竹縣。監察院已函請內政部督促國土署以及各地方政府落實查證回報、積極清理違規未辦結案件。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爲防止土地遭違法開發,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辦理國土利用監測作業,若發現變異點,則透過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平臺通報變異點,鄉(鎮、市、區)公所收到通報後,須於21日內至現地檢查並於系統中回報結果,地用主管機關執行後續的違規查處行動。
然而,監察院內政及族羣委員會8日通過監察委員範巽綠、蔡崇義、林盛豐10日調查報告,發現變異點經國土署通報後,近5年未回報及未辦結案件逐年上升,部分案件逾通報時間已久,且不乏有違規案件「處於都市計劃區」、「面積大於1公頃又逾10年尚未辦結」情形。
根據監委提供數據,近5年國土署共通報各縣市政府94324件,其中有572件未回報,非都市土地佔162件;都市土地佔410件。部分縣市政府未落實執行現地查證並回報之程序,如臺東縣、嘉義縣、臺中市、雲林縣有逾5年尚未回報者;變異點經查報爲違規,且面積大於1公頃之未辦結案件以高雄市、雲林縣、彰化縣分居前三;變異點面積大於1公頃且已逾通報年度10年仍未辦結案件計4件,權責單位爲高市府。
此外,經國土署分析,逾10年未辦結的違規變異點中,以高雄市爲最多,其次是雲林縣、花蓮縣、新竹縣。違規類型以新增建物爲最大宗,其餘分別是整地、植被改變、採礦等,該等違建倘未經及時取締、即報即拆,經常於數年後成爲既有違建,難以處理。
監委指出,國土署雖已研提改善措施,有效降低未回報比率,但仍應持續督促相關權責單位加強清理長年未回報與未辦結案件,並針對變異點面積較大或變異類型風險較高者先行處理,落實變異點查證及確實執行回報作業,以有效防止土地使用違規行爲,達到國土永續發展目標。
監委強調,已函請內政部督促所屬國土署確實檢討改進,國土管理署除以「國土利用監測整合作業系統」中披露、稽催外,也應該儘速完成研擬違規辦結獎勵機制及長年未辦結相關配套罰則,督促高雄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東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中市政府、花蓮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落實查證回報、積極清理違規未辦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