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能與灌籃高手匹敵的臺漫畫家林政德 授權拍片爭議判免賠定讞

曾創下臺灣漫畫單本最高銷售量,由漫畫家政德在20多年前創作的「YOUNG GUNS」,5年前被電影製片公司吉時娛樂相中,合作推出真人版電影。(本報資料照片

曾創下臺灣漫畫單本最高銷售量,由漫畫家林政德在20多年前創作的「YOUNG GUNS」,5年前被電影製片公司吉時娛樂相中,合作推出真人版電影,但林政德後來中止授權,吉時提告求償;一審判林政德應賠償517萬多元,二審逆轉免賠,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YOUNG GUNS」是以校園青春生活,與棒球社團故事背景的漫畫,林政德被譽爲唯一能與日本漫畫「灌籃高手」匹敵之國內知名漫畫的原創著作人 ,漫畫主角也曾擔任知名機車廣告代言人,衍生著作包括卡通影帶電腦遊戲等。

2012年授權給曾製作「雞排英雄」、「陣頭」等賣座電影的吉時娛樂公司,開拍真人版電影,2016年吉時要開拍時,林政德卻以合約過期爲中止授權,吉時娛樂提告求償。

林政德的律師指出,授權吉時的合約是在2012年簽署,合約中明訂授權期限爲3年,吉時2016年要開拍時,已超過3年授權期限,自然有權中止授權,並沒有違約賠償問題

吉時娛樂委任律師則反駁,雙方所籤的授權合約確有3年期限,但2014年時,吉時有與林政德、陳治華換約,3年授權期限應從換約後的2014年起算,林政德等不能主張合約在2015年到期,並以此爲理由中止授權,這是單方面解約,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林政德須賠償517萬多元,二審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吉時娛樂未來契約規定的3年授權時間拍攝電影,林政德在2016年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合約是符合法律規定,判決林男免賠,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