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場館、民營院團、實體書店……都可申報!最高補貼150萬元
本年度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
成果類項目申報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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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閔行區關於加快推進文化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制定本《申報指南》,並對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
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均在本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良好社會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的單位。申報項目符合本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
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扶持:
(一)納入區財政預算管理的單位。
(二)已獲政府財政全額撥款的項目。
(三)其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四)五年內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存在重大失信記錄的單位。
(五)其他不符合扶持範圍和條件的項目。
二、申報類別及扶持標準
(一)文創載體公共建設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首次獲得市級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範樓宇和空間,按其公共功能建設實際發生費用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對首次獲得區級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範樓宇和空間,按其公共功能建設實際發生費用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獲得認定的證明材料;
(5)載體公共功能建設項目情況報告(內容包括項目主要功能、建設規模、建設週期等);
(6)項目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相關費用憑證(包括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工程審價報告)。
以上(3)、(4)、(6)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二)文創載體公共服務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對獲得市區兩級評估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範樓宇和空間,按其開展公共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的30%,每年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爲入駐的文創企業(或團隊)提供服務的內容證明材料;
(5)相關費用憑證(包括合同、發票、付款憑證)。
以上(3)和(5)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三)產業活動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經區文創辦認可的特色文化創意產業活動(會展、賽事、論壇、演出等),經認定,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2)對參加長三角文博會等市級及以上文化創意產業活動(會展、賽事、論壇等)的,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活動方案以及活動成效情況報告;
(5)活動相關費用憑證(包括合同、發票、付款憑證)。
以上(3)和(5)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四)行業評優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全國文化企業30強”及提名企業等國家級稱號的單位,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2)對獲得“上海文化企業十強”“上海文化企業十佳”“上海十大文化品牌”等市級稱號的單位,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3)對獲得“閔行文創企業十強”“閔行文創企業十佳”“閔行文創十大品牌”等區級稱號的單位,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獲得榮譽稱號的證明材料。
以上(3)和(4)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五)產品開發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入選“上海伴手禮”“上海禮物”等市級及以上行業評選的文化創意衍生品,給予開發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2)對入選“閔行文創十佳伴手禮”等區級行業評選的文化創意衍生品,給予開發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通過行業評選的證明材料。
以上(3)和(4)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六)文化走出去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對獲得上海市“中華文化走出去”專項扶持資金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配套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獲得扶持的證明材料。
以上(3)和(4)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七)文創企業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對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的文化創意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上兩年度納稅證明;
(5)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以上(3)、(4)、(5)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八)文創場館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新建或改建文化場館(美術館、藝術館、博物館等),演藝場館(劇場、演藝新空間等)的民營投資主體,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對具有營業性演出資質的民營演藝場館,全年自辦或承接演出達到20場(含),或承辦國內高水平文藝演出活動10場以上,按年運營成本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
(3)對全年舉辦電競賽事達到50場(含)的電競場館,其中,25場(含)以上的賽事單場總獎金額超過100萬元(含),經認定,給予場館運營方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相關資質證明(許可證、資格證、活動備案、演出/賽事審批等);
(5)相關成效情況報告,並附建設方案、演出或賽事活動清單和方案等材料。
(6)申報新建或改建場館的,提供建設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相關費用憑證(包括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工程審價報告);
(7)申報舉辦相關演出活動的民營演藝場館的,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8)申報舉辦相關電競賽事的電競場館的,提供賽事主辦方出具的單場總獎金額證明材料。
以上(3)、(4)、(5)、(6)、(7)、(8)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九)民營院團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在境外進行不少於2場的經營性演出,按其每場實際發生演出成本的30%,給予每場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2)對在本區演藝場館開展演出,經營滿一年且單個項目年超20場以上的,按實際發生演出成本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3)對在本區演藝場館開展駐場演出,經營滿一年且符合駐場單個項目年超20場以上的,按實際發生演出成本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相關資質證明(許可證、資格證、活動備案、演出審批等);
(5)演出專項費用審計報告及相關費用憑證(包括合同、發票、付款憑證);
(6)演出成效情況報告,並附演出活動方案等材料。
以上(3)、(4)、(5)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十)實體書店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對具有示範、引領、帶動作用,取得良好社會效益的實體書店,經營場所產證面積不小於1000平方米的,經評估,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運營補貼;
(2)對入駐滿一年,具有較好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實體書店,經營場所產證面積不小於300平方米的,經評估,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運營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4)產權證(非自有場地提供租賃合同和產權證);
(5)上年度運營情況報告。
以上(3)和(4)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十一)電競俱樂部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1)電競俱樂部參加總獎金額超過800萬元(含)的電競職業賽事,獲得冠軍獎勵80萬元,亞軍獎勵50萬元,季軍獎勵30萬元;
(2)電競俱樂部參加總獎金額超過200萬元(含)的電競職業賽事,獲得冠軍獎勵30萬元,亞軍獎勵20萬元,季軍獎勵10萬元。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獲得賽事名次和賽事總獎金額證明材料。
以上(3)和(4)爲複印件加蓋公章。
(十二)行業協會
1.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
對入駐的市級文創類行業協會,經認定,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運營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表(成果類項目)》;
(2)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公章);
(4)上年度運營情況報告。
來源:今日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