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再推演藝團體貸款專案 文策院估受益團體至少6千家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因非營利演藝團體經常有向銀行貸款不易的情形,便攜手文策院、信保基金、臺灣銀行及合作金庫,另推出「演藝團體紓困貸款專案」。(摘自文化部臉書)
藝文團體於疫情下苦撐生計,除藝文紓困4.0外,文化部考量非營利演藝團體經常有向銀行貸款不易的情形,攜手文策院、信保基金、臺灣銀行及合作金庫,另推出「演藝團體紓困貸款專案」,明(7/1)日開放申辦,讓演藝團體得以渡過眼前難關,估計受益團體可超過6千個以上。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此次紓困4.0中如經濟部、中央銀行均推出不同類型貸款,但許多貸款須要有公司等組織形式纔有辦法取得申請資格,對一些藝文團體而言,無法達到貸款入門資格。經與行政院、文策院討論,才推出演藝團體專用的紓困貸款專案。
李永得表示,只要是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視覺藝術、影像藝術等製作展演的演藝團體,或是立案的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依各縣市相關法規登記立案的人,都可以準備相關文件,並向文策院於明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文策院董事長丁曉菁預估,按有立案的法人、藝文工作者等統計,估計有6千家團體可受惠此次貸款。李永得補充,這僅是有立案演藝團體範圍,若包含此次特別納入如視覺藝術、影像藝術等藝文工作者範圍,估計可更多人受惠。
李永得表示,本次貸款最大特色包含貸款額度最高600萬外,就是由政府協助提供10成信用保證及補貼一年利息,「由文化部當保人。」過去藝文團體申請貸款不易,就是因收入結構與一般行業不同,如需花一整年準備一件作品,並等待完成後的收入,但每月就沒有固定收入,讓貸款格外困難。
文化部說明,貸款範圍爲受疫情影響團體爲維持營運及研發創作所需,包括人事、業務、場租、行政等資金,貸款額度最高600萬元,期限最長5年(含寬限期最長1年),貸款利率以郵局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現爲0.845%),加承貸金融機構加碼(不得超過1%),目前最高貸款利率爲1.845%。
李永得提醒,受影響演藝團體若申請貸款成功,僱主就不得於利息補貼期間,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行爲,也不得歇業、解散或其他文化部公告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