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查驗課程不實廣告 環境部警告:最重罰5000萬

近日出現不少溫室氣體查驗人員相關課程,讓民衆誤信完成訓練後即可取得查驗人員資格。(報系資料照)

近日出現不少溫室氣體查驗人員相關課程,讓民衆誤信完成訓練後即可取得查驗人員資格,環境部表示,經與公平會溝通,此舉已涉違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也在新版的「溫室氣體查驗指引」要求查驗機構所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應以培植所屬查驗員具備專業知能爲主,不得對外宣稱可依據查驗機構核發之上課證明或結訓證明文件而成爲氣候法法定查驗人員,否則將移送公平會就廣告不實處理,依法最重可處5000萬元罰鍰。

氣候變遷因應法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佈,新增徵收碳費與強化自願減量等多元減量機制規定,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驗,爲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基礎,國際間亦有強化要求趨勢。溫室氣體查驗指引透過強化查驗機構及從業人員之獨立性、公正性規定,並新增查驗機構相關倫理規範,及配合盤查及查驗相關子法修正調整指引內容,進一步保障國內盤查及查驗數據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指引修正重點包括新增查驗機構之公正性與獨立性規定、強調查驗機構開設課程倫理規範,以及執行查驗作業之應遵循原則等三大面向,爲使查驗機構及應盤查事業預爲因應,修正內容將2025年1月1日起實施,希望透過本次查驗指引修正,作爲查驗機構執行查驗作業技術準據。

環境部也再次提醒,個人若規劃參與相關課程時,請考量自身進修之需求,切勿被誇大不實及引人錯誤之宣傳資料所矇騙,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就廣告不實部分將移送公平會依廣告不實處置。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違反廣告不實規定,可5萬元以上2500萬元罰鍰,如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爲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可以按次處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爲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