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有了專門法律 現行18個稅種已有14個完成立法

12月2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圍繞增值稅法制定的背景、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稅收立法工作安排,記者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楊合慶。

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2023年國內增值稅收入6.93萬億元,進口環節增值稅收入1.84萬億元,出口退稅1.71萬億元,增值稅收入合計7.06萬億元,約佔全部稅收收入的39%。

楊合慶指出,增值稅作爲流轉稅、價外稅,對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予以徵稅,採用“上徵下抵”的徵收機制,在保障稅款徵收的同時,可有效避免重複徵稅,體現了稅收中性。

“增值稅法保持增值稅稅制基本穩定、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同時,總結實踐經驗、體現改革成果,對於健全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增值稅制度,規範增值稅的徵收和繳納,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楊合慶說。

增值稅法共6章38條。其中明確稅率和應納稅額,即維持現行13%、9%、6%三檔稅率不變,對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適用零稅率。

在規範徵收管理方面,增值稅法明確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徵,並對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計稅期間、扣繳義務人等作了規定。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對優化稅制結構、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和抵扣鏈條等提出明確要求。

對此,楊合慶表示,增值稅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相關制度規定。

一是堅持稅收法定原則。對增值稅的稅制要素、稅收優惠、徵收管理等,能在本法中明確規定的都予以明確,減少和規範對國務院的立法授權。

二是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在現行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根據形勢變化調整完善有關免稅項目;授權國務院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扶持重點產業、鼓勵創新創業就業、公益事業捐贈等情形制定專項優惠政策,體現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支持;要求國務院對增值稅優惠政策適時開展評估、調整。

三是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對於當期進項稅額大於當期銷項稅額的部分,明確納稅人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或者申請退還,同時爲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改革留出空間。

隨着增值稅法制定出臺,我國現行18個稅種中已經有14個完成立法,涵蓋了大部分的稅收收入,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取得重要進展。

楊合慶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會同有關方面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有關稅收立法進程,爲在法治軌道上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同時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實現稅收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相統一,根據深化稅制改革需要,推動及時制定、修改相關稅收法律。(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