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舉措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
本報訊(記者 趙文靜)昨日,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真正爲小微、科創等企業及“三農”發展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資擴股
持續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落實資本金補充機制,達到文件規定的10億元目標,增強市直管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代償能力。
鼓勵市直管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積極對接中原再擔保集團,引入中原再擔保集團戰略投資,提高擔保代償能力,完善擔保機制。
通過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整合現有市直管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由市財政部門統一集中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加大資本補充力度,提升政府擔保實力,增強普惠業務覆蓋面,支持小微、科創等企業及“三農”發展。
加強市、縣級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市財政局、市國資委要會同市金融局,按照“減量增質”要求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源整合。各開發區、區縣(市)要通過增資入股省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引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出臺具體獎補政策等多種方式,確保實現擔保業務全覆蓋。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拓展擔保業務
根據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及接續政策措施,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並將上述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範圍。鼓勵加大對小微企業園企業、中原科技城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四轉”企業等領域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
做優專業性融資擔保機構
支持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理順股東體制,增加國有董事席位,優化公司內控制度,不斷擴大和提高信貸擔保業務規模和服務質量。
支持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公司等專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特色優勢,增強擔保資本實力,拓寬合作銀行渠道,擴大業務專項授信規模,降低擔保放大倍數,逐步達到監管要求。
完善公司管理體制
落實考覈機制。嚴格落實我市現行的關於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績效評價規定,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主業,穩健經營發展。
完善盡職免責機制。允許擔保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拓展創新業務,提高代償率容忍度到5%;對符合監管規定和程序要求的擔保代償業務原則上免予追責,激發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支農支小擔保業務的內生動力。
加強銀行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
統籌整合現有財政資金,引導各大銀行加強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合作,提高擔保公司授信。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不低於貸款餘額20%的風險責任。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力度,適當降低保證金比例或免收保證金,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金流動性。
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鄭州銀行開展政策性科創金融業務
將鄭州銀行政策性科創金融業務納入政府性擔保體系,按照政府性擔保體系建設有關政策給予支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鄭州銀行建立政策性科創金融業務“見貸即保、見保即貸”機制,與鄭州銀行開展線上化、批量化融資擔保業務。
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及代償分險力度
對於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單戶1000萬元及以下的年度履約完成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給予擔保費補貼,擔保費補足至2%。
對支持小微、科創企業及“三農”等業務佔比較高、在保餘額及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市直管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發生代償時,給予擔保業務代償金額20%的風險補償。
取消擔保餘額300億元的要求,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新增擔保業務,市財政每年爲市直管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在保餘額增量部分給予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