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新板傑仕堡案1億交保 新北檢:嚴重破壞公司治理界線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經營「新板傑仕堡」卻圖利進駐關係企業,造成新壽進1.5億元損失,吳東進經檢方復訊後以1億元天價交保。新北檢指出,吳東進主要犯行爲未利益迴避,圖利自己實質支配、具利害人關係的關係企業,造成新壽鉅額損失,連傑仕堡商旅住客僅數萬元的早餐費用,都向新壽請領,已嚴重破壞公司治理界線。
新北檢表示,全案由駐金管會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秉錡指揮偵辦,涉嫌犯罪的事實爲吳東進等人於2019年間,經董事會討論出租傑仕堡B棟大樓2樓給傑仕堡健身公司10年、租金1億44萬元。吳東進卻利用自己主席和傑仕堡健身實質負責人的雙重身分,未因利害關係而回避討論通過出租案,又在董事會不知情下,爲傑仕堡健身追加23次工程施作,金額高達1億2269萬元,已超過可收租金,使新壽受有損害。
此外,同年新壽出租傑仕堡A棟大樓6至8樓給開設璽悅產後護理之家的新禧悅公司時,未揭露爲關係人交易,擅自爲新禧悅支出裝設鍋爐系統等設備,使新壽損失2508萬元。
2019至2022年間,新壽委託傑仕堡商旅代爲經營管理傑仕堡B棟大樓經營銀髮樂齡宅,並出租C棟大樓全棟給傑仕堡商旅經營旅館,卻無償提供938房次的免費房間,供新光集團關係企業使用,使新壽蒙受短收租金337萬餘元的損害。
而在2020至2022年間,吳東進等人明知傑仕堡B棟大樓早餐由傑仕堡商旅提供,僅供樂齡宅住戶食用,卻任由傑仕堡C棟大樓商旅旅客食用後,再向新壽請領食材費用,爲傑仕堡商旅每月溢取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食材費用。
新北檢指出,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中)主要犯行爲未利益迴避,圖利自己實質支配的關係企業,嚴重破壞公司治理界線。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