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涉包庇賭博獲不起訴原因曝 仍遭記一大過降調

臺中霧峰分局5月偵辦林姓男子爲首職棒簽賭網站,搜索前驚覺自家1名林姓小隊長竟在場,還等他離開後才執行,引爆「包庇」疑雲,林員被依包庇賭博罪嫌送辦。檢方清查林員和博弈分子對話、金流未發現可疑,偵結不起訴,但林仍被記1大過調非主管職。

霧峰分局函送指出,和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共辦洗錢、賭博案,今年5月9日持搜索票搜索林姓嫌疑人於霧峰區吉峰路的鐵皮屋,發現與案情無關的林姓小隊長出現在附近,認爲他涉犯包庇賭博罪嫌。

檢方訊時,林員不否認和林男認識,也清楚對方前科素行,仍每週造訪該處1、2次,但堅決否認包庇賭博,辯稱當天自己勤務上午7點至晚上7點,一早偕同刑警大隊查緝治平專案,直至工作告一段落,下午2點23分到林男的私人農場,和林閒聊、餵食動物互動。

林員說,下午3點半林男的女友,張姓及余姓友人到場,他聊完就離開,下午3點53分回分局,不知道有專案在動,從無包庇賭博。

檢方勘驗相關監視器、行車記錄器,比對時間順序,發現林員下午2點23分出現在鐵皮屋附近空地,3點43分霧峰分局2名偵查佐先赴鐵皮屋做搜索前勘查,同時發現林員在場並回報,3點50分林員離開鐵皮屋,直到4點20分霧峰分局開始搜索鐵皮屋。

當天被搜索的林男則說,和林員是朋友,事前不知有搜索行動,也沒給利益請託、關說要林員協助告知警方偵查作爲,當天是林員自己到場聊天完就離開,沒提及搜索一事。

檢方查,警方搜索扣得現金279萬元、手機、電腦及雲端中賭博帳冊等,依常理若林員知道即將搜索而有包庇意圖,以他身爲警察熟悉搜索流程背景下,當不至於在鐵皮屋停留1小時,自曝犯罪形跡,且在場嫌疑人滅證都來不及,也無好整以暇和林員閒聊1小時,再遭人贓俱獲之理。

至於林姓、張姓嫌疑人扣案電話送鑑定,雖有和林員語音紀錄,卻無文字對話,無法得知通訊內容,無法排除彼此基於私人情誼聯繫,加上林員及其近親帳戶近期也無異常大額金流,又無其他積極證據,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霧峰警分局案發後公佈搜索博弈案當天的所有時序表。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