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光照明專利勝訴 捍衛市場公平

展晟立足臺灣30餘年、深耕照明產業、優化產品與服務,照顧所有經銷商更是不遺餘力。圖/展晟集團提供

舞光爲展晟照明集團於2008年在臺灣創立的照明品牌。自2022年11月起至今,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億光」)聲稱有共計五項涉及LED晶片設計製造之專利受他人侵害,陸續在臺灣對多家照明廠商和通路商起訴,震驚臺灣照明產業界。

億光對於展晟(舞光)及舞光北區經銷商(三家地區水電材料行)因銷售舞光產品提起共三件訴訟,求償金額共計高達新臺幣兩億三千萬元。歷經近兩年的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以下簡稱智財法院)已於2024年7月31日宣判億光三項發明專利(專利號TWI553264B、TWI644055B及TWI665406B)具有應撤銷之事由,判決億光敗訴。2024年9月30日智財法院對於億光基於兩項設計專利之起訴,也宣判駁回億光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專利號TWD191225S及TWD193225S)。

不僅如此,因億光用以起訴之五項專利其有效性均有重大疑義,億光發動上開訴訟後,各界紛紛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舉發該五項專利,舉發案合計已超過20件。智慧局已於2024年8月12日及13日分別審定億光兩項設計專利應予撤銷。

這三件專利訴訟案非僅是兩造之間的法律爭端,也是衝擊全球和臺灣照明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事件。億光雖稱起訴目的爲保護智慧財產權,但億光卻僅對未從事LED晶片設計製造之下游品牌商、通路商、小微經銷零售商發動大規模專利訴訟。並在判決前廣發警告函,嚴重影響市場公平交易秩序並導致小微企業難以正常營運。

這三件專利訴訟是否表示大型企業有濫用專利訴訟作爲商業佈局與市場競爭的手段,實值得產業界與政府部門關注。

億光身爲LED晶片業界大廠,起訴前明知展晟(舞光)未涉入LED晶片設計製造,且展晟(舞光)已提出上游燈具商及晶片製造商之不侵權聲明保證函。億光仍在第一審判決前發出總計超過100封的大量警告函、檢舉函給展晟(舞光)之經銷商、連鎖賣場、電商平臺等,函中聲稱展晟(舞光)侵權,並要求收函者必須下架舞光產品,否則億光得對其提告云云。

因億光寄發警告函、檢舉函之對象多屬小微企業經銷商、電商平臺,其大多無智慧財產之專業及資源去判斷舞光產品是否侵權。收到億光警告函之業者,爲避免遭億光提起高額求償訴訟,均承受要立刻下架舞光產品的壓力。尤其許多電商商家被平臺突發性的下架舞光產品,導致累積多年的銷售數據及產品評價一夕全無,影響正常營運,業者欲哭無淚,也造成消費者就照明產品的選擇急速萎縮。億光所爲,大幅提高國內消費者購買億光以外照明產品的難度,嚴重損害照明產業的公平交易。展晟及其他各中小微企業營運,更因億光以警告函威脅起訴之手段受到嚴重干擾。

當智財法院作出前述判決後,億光無視於上述兩件法院判決及五項專利效力之重大變化,竟罔顧對投資人資訊透明及公開之責任,迄今完全未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發佈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任由未更新的訊息蔓延,持續損害展晟(舞光)及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不得已,只能發佈相關訊息,以正視聽。

展晟立足臺灣30餘年、深耕照明產業、優化產品與服務,尊重智慧財產權。雖逢此專利訴訟的挑戰,展晟將持續配合司法和行政審理程序,並致力捍衛照明產業的公平交易秩序。這兩起判決象徵臺灣對專利要件已朝向全球化的進步性、新穎性及產業利用性的方向,依法嚴謹審視並保護專利權。我們欣見於判決結果將有助於重啓照明產業市場內自由與公平競爭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