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戶籍國民」入國程序將放寬 近3萬名僑胞受惠
▲內政部將放寬「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有近3萬名僑胞受惠。(圖/東森新聞)
內政部17日通過「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放寬臺灣已經給予免簽證待遇的45個國家,保有永久居住權的僑胞,可給予與護照期效相同的入國許可,未來會有近3萬名僑胞受惠。
內政部爲了平衡無戶籍國民與適用免籤來臺外籍人士的入國程序,特別修訂「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增訂臺灣已賦予免籤國家永久居住權的無戶籍國民,能夠給予與護照期效相同的入國許可,方便無戶籍國民入臺。
內政部表示,臺灣已給美國、日本及韓國等45個國家免簽證待遇,適用免簽證來臺的外籍人士入國程序相當的方便;但無戶籍國民大多爲臺灣旅居在外的僑胞,若身分條件不能符合相關規定,持臺灣護照只能申請3年以下的入國期限,比有免簽證國家待遇的外籍人士來的更加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