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共諜案滯臺逾3年 向心夫婦求法官還回家的權利
圖左起,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出庭應訊,請求法官還他們回家的權利。(林偉信攝)
圖左起,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出庭應訊,請求法官還他們回家的權利。(林偉信攝)
4年前王立強在澳洲爆料「共諜案」,導致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因此遭限制出境、滯臺至今已1144天;向心夫婦被訴洗錢部分一審無罪,二審12日開庭,向心夫婦感嘆說,因爲一個騙子的話讓他們困在臺灣,請求法官還他們回家的權利。
向心在法庭上說,本案證卷資料與檢察官指控內容不符,這起案件檢察官起訴完全來自於王立強所說的共謀案,但王立強已被澳洲法院認定是詐欺犯,這個「毒樹」已坍方,他們被莫須有的罪指控,希望法官儘快讓他們回家。
龔青哽咽地表示,2019年她與向心及朋友一行人到臺灣旅行,沒想到只因一個騙子的謊言,就把3天的臺灣旅行變成了逾3年的司法之旅,臺灣司法的強制性處分讓他們滯留在外無法回家,對他們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她說,這個案件發生後父親因此中風癱瘓,她無法回家探視,家裡的事變成一團亂,過幾天是中國新年是團聚的日子,但他們無法回家,自己的孩子只能自己過年,但這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困境一言難盡,請求法官還回家的權利,不要讓司法侵害普通民衆。
方伯勳律師則說,向心夫婦因一位詐騙犯所編織的故事導致滯留臺灣不能返家,對於身爲外國人的被告可謂變相的處罰,以同理心來看,如果臺灣人在國外受到此種對待,臺灣政府會怎麼來看待?
方伯勳律師表示,本案洗錢案的相關交易事實及金流資料亦爲向心主動提出,而涉及國安共諜案件起源的王立強,日前已遭澳洲法院認定構成重大詐欺犯罪,目前爲止除王立強編造被告屬於共諜的故事外,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王立強所述爲真。
方說,王立強指述向心屬於共諜的陳述,是經不起任何考驗所編織的故事,顯然不可能透過司法互助從再澳洲政府取得任何確實的證據;向心從事商業,洗錢罪的指控影響名譽巨大,他知悉若不能洗刷冤屈,未來在商場上將寸步難行,不可能帶着有罪嫌疑之身離開臺灣。
蒞庭檢察官則說,向心夫婦犯罪嫌疑重大,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王立強在澳洲爆料,自承是共諜,並指向心是中共在港臺地區的情報工作負責人,向心夫婦當時剛好在臺灣,調查局將正要出境的向心夫婦攔截,北檢將2人列爲《國安法》發展組織罪被告,並限制出境 。
檢方調查了1年2個月,2021年初檢方認定向心等2人在共諜案裡罪證 不足,不予起訴,但另以2人涉嫌隱匿大陸國太公司吸金贓款港幣2億 300萬元,來臺購買北市豪宅,改依洗錢罪起訴。臺北地院一審判2人無罪,檢方提上訴,案由高院審理中。
至於向心夫婦的「烏龍共諜案」,北檢將全案送臺灣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認爲北檢未釐清臺灣及澳洲司法互助事宜,有續行偵查必要, 2022年1月28日將向心夫婦等人發回北檢續查,案件尚未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