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女在包廂遭前主管性侵怒提告 女同事親眼看到竟幫脫罪
郝姓男子在高市某酒店包廂內當着楊姓酒店妹的面、直接性侵酒店妹小琪(化名),法官傳喚楊女出庭作證,楊女不顧姊妹情誼,謊稱小琪「胸口被留一個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打才報警」,還強調小琪當時「沒有哭」,高雄地院法官不採信楊女說詞,依僞證罪判4月,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郝姓男子到高市某酒店消費,竟在包廂內當着楊姓酒店妹的面、直接性侵酒店妹小琪(化名),小琪事後報警提告。法官傳喚楊女出庭作證,楊女不顧姊妹情誼,謊稱小琪「胸口被留一個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打才報警」,還強調小琪當時「沒有哭」,高雄地院法官不採信楊女說詞,依僞證罪判4月,可上訴。
郝男早期曾是該酒店的幹部,2019年11月25日深夜11點回到老東家消費,點了楊女和小琪坐檯。酒過三巡,郝男竟直接撲向小琪,直接在包廂內性侵得逞。當時楊女就在一旁,礙於郝男曾是她們的主管,根本不敢聲張,事後小琪在男友陪伴下報警逮人。
該案一審時,郝男拜託楊女出庭替他作證,楊女爲了幫郝男脫罪,竟當庭謊稱「小琪說她胸口被留一個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看到、會被打,所以才騙男朋友自己被性侵,男朋友才報警」。
檢方當時質疑楊女說謊,還問「她的草莓是被何人用的?如何用的?」,楊女答「她沒有說怎麼用的,直接跟我說她這邊(手指胸口)有草莓」,楊女還強調小琪當時相當冷靜,沒有哭,還一直問她怎麼辦。
檢方再追問楊女,郝男是否是該店的常客?此時楊女面露心虛、看向郝男和他的律師,強調郝男「只來兩次」而已。檢方又問楊女「誰要求妳出庭作證?」,郝男的律師立刻對楊女比手勢、暗示是自己要求的,但楊女仍強調沒有任何人要求。
「妳爲何一直看律師?」審判長也發覺有異,質問楊女,楊女才說漏嘴,表示郝男的律師已事先與她「溝通」過。法官最後不採信楊女說詞,判郝男4年6月,楊女則被依僞證罪起訴。上訴至二審,郝男願意賠償小琪50萬元,仍遭判3年2月定讞。
開庭時楊女的律師不斷替楊女爭取緩刑,強調她並沒有前科,也已坦承犯行,事後願意向楊女道歉並離職,但法官認爲,楊女無視同事所受的創傷,以虛僞證述的方式阻礙司法調查,增加同事正義伸張的困難,最後仍依僞證罪判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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