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級飯店辦慶生趴...已婚老闆性侵酒醉空姐 下跪道歉沒用判賠75萬

已婚盧姓公司負責人3年前在五星級飯店舉辦慶生會後,在房間內趁機性侵酒醉的空姐女友人,女方驚醒痛哭,他下跪道歉也沒用,被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民事部分,空姐提告求償555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盧應賠償75萬元,可上訴。

盧2021年7月30、31日在臺北市五星級飯店舉辦慶生活動,許多有人皆有參與,但他同年8月1日凌晨4時許在房間內襯空姐酒醉昏睡時,強行性侵得逞,女方察覺下體有異而驚醒,邊哭邊通知友人,報警處理。

盧事後曾經向空姐下跪道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民事部分,空姐提告主張,因爲盧的犯行,讓她精神受有莫大痛苦,影響日常生活和工作,至今無法平復,請求賠償555萬元精神慰撫金。

盧否認性侵,認爲刑事判決認定他的犯罪事實不明,且他有妻兒、年邁父母需扶養,且剛創業處於負債狀態,資力不佳,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法院認爲空姐當時在酒醉昏睡狀態,卻感覺到「全身整個人在搖動」而驚醒,認定盧不是用手指性侵,而是用生殖器性侵,且空姐陳述意見時仍哭泣、哽咽,刑事審理時也呈現難以控制的崩潰情緒,審酌盧身爲公司負責人,名下有一輛保時捷汽車等,判盧應賠償75萬元。

已婚盧姓公司負責人3年前在五星級飯店舉辦慶生會後,在房間內趁機性侵酒醉的空姐女友人,女方驚醒痛哭,他下跪道歉也沒用,空姐提告求償555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盧應賠償75萬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