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高中生案開庭 好同學證稱「他喜歡女生」:不會輕生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22日開庭,賴生曾向師告狀拍他屁股的好友林姓男同學出庭證稱,他高三的捉弄行爲讓賴很「不爽」,要求勿碰他身體;林證稱,賴的性向是「喜歡女生」,不可能輕生,因兩人約定好,要各買BMW及賓士車一起去旅行。(陳淑芬攝)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22日再度開庭,賴生曾向師告狀拍他屁股的好友林姓男同學出庭證稱,他高三的捉弄行爲讓賴很「不爽」,要求勿碰他身體,賴曾訴說對女同學告白被拒,喜歡該女同學,但從未及提有同性男友及同性結婚等情事;林證稱,賴的性向是「喜歡女生」,且不可能輕生,因爲兩人約定好,要各買BMW及賓士車,一起去旅行。

賴生去年5月與夏男登記同婚後墜樓身亡,夏姓父子被控謀財害命,由檢方續行偵查;夏涉「假結婚」僞造文書案,夏堅稱:「兩人有結婚真意」。臺中地院法官已傳賴母、賴生高中導師及輔導老師、戶政事務所人員作證;賴母及高中老師都證稱,賴生「喜歡」女生。

法官今天傳最後一名證人,曾捉弄拍賴生屁股的林姓男同學出庭作證,調查賴性傾向及有無輕生傾向。林目前就讀大一,有重度聽力障礙,靠讀脣辨語,由母親及通譯人員陪同出庭,他與賴生是高二到高三的臨座同學,兩人互動密切、交情不錯,由檢察官、律師及法官交互詰問。

林說,與賴生並沒有親密關係,高三期間的下課時間,他爲捉弄賴,在教室嘻笑臉地拍他屁股,當時還有其他同學在場,賴很「不爽」,但他還是繼續拍屁股,賴氣到去找老師講,要求不要碰他身體;老師來質問時,他答覆,「當時很無聊,好玩」,後來,他捉弄賴改拍頭,賴再直接找老師告狀。

「他的性傾向是喜歡女生!」林說,賴曾訴說過追女同學被拒,並喜歡該女同學。法官當庭提示女同學照片,經林確認無誤;林證稱,賴還傾訴:「我這麼優秀,爲何不喜歡我?」,並以手機秀出名下地契照片。

林表示,賴從未提及喜歡男性、同性戀及同婚等話題,他與賴、愛慕女生等3人都有參加畢業旅行,該女同學還是看賴「不順眼」,他覺得賴很想跟她接觸,但不敢。林認爲,賴並未放棄追該女同學。

法官追問,賴是否曾提及有親近、依賴的男性朋友協助處理財產及結婚等問題,林均回覆,「沒有」。至賴生在爺爺過世後的心情?林指稱,賴曾說「心情不好」,兩人最後見面是去年4月份,後續是否平復,就不得而知。

至於賴生是否有輕生傾向?林說:「不可能!」因爲賴曾說要買BMW車子載他出去玩,而且兩人在高二及高三時就約定好,賴買BMW、他喜歡賓士車,兩人要買車一起去旅行。全案,臺中地院將在5月3日開言詞辯論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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