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經開區法院:聚焦物業糾紛小切口 打造安居樂業“幸福港灣”
今年以來,武漢經開區法院積極推動物業糾紛源頭治理,以司法服務“小藥方”做好前端化解“大文章”,1-8月物業案件較去年同比下降44%,實現讓矛盾糾紛化爲未發,止於未訴。
“物業糾紛案件具有特殊性,僅依靠判決難以實現案結事了,甚至會加劇雙方對立情緒,導致矛盾尖銳化。我們提高站位主動謀劃,採取有力措施倒逼物業公司轉變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該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轄區某小區物業公司與業主間矛盾突出,物業糾紛大幅增長。今年8月,經開法院組織法官前往該社區實地走訪和約談物業公司負責人、業主委員會主任,瞭解雙方矛盾焦點。之後,該院牽頭成立矛盾化解專項小組,制定個性化源頭治理方案,並組織區住建部門、街道社區共同召開專題座談會,凝聚工作合力,有效推進矛盾化解。
爲推動物業公司正視業主“呼聲”提升服務品質,該院還定期公開物業“紅黑榜”,對服務質量高、糾紛治理效果好的物業公司,設爲“紅榜”,對糾紛較多的物業公司,會充分收集業主意見併發出限期整改提示函,經提示後仍然無法整改到位的物業公司,設爲“黑榜”,並反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通過這項制度,能夠增強轄區內物業公司的危機感和競爭意識,激勵物業公司主動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今年以來,我們共發佈‘紅榜’物業公司5家,發佈‘黑榜’物業公司3家。”該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對進入法院的物業糾紛,該院創新物業糾紛案件審理機制,實行“經理到庭”,既讓物業經理“面對面”迴應業主訴求,又讓業主全面瞭解物業服務提升效果。同時,推行“要素式”審判,製作要素式庭審提綱、裁判文書模板,進一步提升辦案效率。今年以來,物業糾紛案件平均辦理時間38天,較去年同期縮短15天。
“民生之事無小事”,物業糾紛的及時化解,關係到人民羣衆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下一步,經開法院將以服務和保障民生爲目標,進一步延伸司法職能,推動源頭治理,護航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打造人民羣衆安居樂業的“幸福港灣”。(尹婉婷、黃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