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男夏姓配偶拿不到遺產? 法院訂6月底審婚姻無效

臺中18歲賴姓高中生繼承5億元遺產後,夏姓地政士助理爲藉機財產帶他去登記同婚,未料賴隨即墜樓身亡,檢方雖查無夏有殺人動機,但認定假結婚依僞造文書起訴;對此,賴母6月初就已和律師對夏男提婚姻無效之訴,若法院判決認定婚姻無效,夏纔會喪失繼承權拿不到遺產。

賴男死亡時已滿18歲和夏男登記同婚,其繼承人爲母親、配偶夏男,各取得二分之一,由於檢方已認定夏殺人嫌疑不足,難以證明夏是故意使賴死亡而將絕對喪失繼承權,因此賴母若要控訴繼承權遭侵害,須舉證兒子和夏登記時,證人無共見共聞,經法院判處婚姻無效才能保住遺產。

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6月1日已赴臺中地院提民事婚姻無效之訴,他當時受訪指出,提婚姻無效之訴有兩項理由,經律師團隊找到1個民國51年民事判例,裡頭明確提到說結婚證人必須是在場親見親聞。

許表示,夏男找的證人並沒有陪他們到戶政事務所,而不符合在場親見親聞要件;再者,結婚是基於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關係,但不管現在夏男說是要得到父親房產或其他規畫等,都不是基於經營永久共同生活關係,因此也不符合婚姻要件。

據瞭解,臺中地院已經受理賴母提的民事婚姻無效之訴,預計6月底將以不公開方式先行傳訊原告、被告雙方到庭。

臺中地檢署查出,夏男見賴男剛喪父、面臨親戚追討房產陷入惶恐,因而藉機想謀奪賴的財產,5月4日以討論理財規畫爲由約賴出門,並自稱父親說他和哥哥誰先結婚就能繼承北屯的房產爲由,向賴提議登記同婚,一起搬到北屯住處,賴爲平復喪父痛苦、逃避原生家庭壓力就答應。

檢方查出,夏爲找結婚登記證人,當天先是到星巴克店內找客人簽字但都被拒絕,再轉向社區清潔員同樣被拒,夏不放棄又打電話給教召認識友人對方沒接;後來夏隨機找超商客人,並「獨自」相他攀談要求籤名,對方也不清楚夏是要和賴登記,僅誤認是因同婚不被祝福才善意答應簽名。

隨後夏、賴再赴北屯戶政事務所,由夏再要求另位民衆幫忙簽名,但同樣沒告知2人要結婚,對方誤認夏想結婚的對象就在附近,且缺少1名證人才無法完成登記,就答應簽字協助2人辦理同婚;經檢方傳訊2名簽字證人,他們也均表示「不知道夏男結婚對象是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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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定,夏是爲謀取賴的遺產才帶他去登記同婚。圖/檢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