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爲與女同事有曖昧 男趁休息抓雙臂親吻慘了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北市一名張姓男子誤以爲與對方曖昧,今年4月間趁女同事休息之際,抓住女方雙臂並親吻,嚇得女方報警處理。張男偵查中坦承犯行,臺北地檢署調查後,日前依違反性騷法防治法將他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張姓男子與被害人是新北市新店區某間餐廳的同事。今年4月14日下午5點許,是員工休息時段,張男趁被害人在休息之際,撫摸女方左手,並在被害人轉身欲離開時,抓住她的雙臂並親吻。
檢方查出,被害人先傳LINE訊息跟店長反應此事,另向張男究責,且張男在偵查中坦承不諱,稱他誤以爲雙方有曖昧,但調解不成,檢方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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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