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管、玩偶可以回收嗎?最常見的「錯誤垃圾分類」公開!資源回收迷思破解

資源回收迷思破解!最常見的「錯誤垃圾分類」大公開,一文揭常見「不可回收」的錯誤分類項目。 圖/Shutterstock

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2020年全臺一般廢棄物產生量合計986.9萬噸,平均每人每年約產生22.2公斤廚餘與417公斤的垃圾,相當於每個人每天至少產生1公斤的垃圾。而這些垃圾中,有許多可以回收再利用,卻被錯誤丟棄;或是有些不可回收的垃圾,被錯誤分類。到底哪些可回收、哪些不行,是否也曾讓你有疑問呢?本篇告訴你,正確的資源回收方式,附上資源回收分類表,一次看懂!

垃圾三大分類:資源垃圾、廚餘、一般垃圾

臺灣已推廣資源回收政策多年,在丟垃圾前記得先分類,再交由適當管道清除或回收,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6,000元之罰款。簡單來劃分的話,這些垃圾可以分爲三大類別,分別爲:

1.資源垃圾:

包含廢紙、廢鐵鋁容器、廢玻璃容器、廢塑膠類、廢乾電池、廢燈管(泡)、廢資訊物品、廢電子電器產品等相關物品。民衆丟棄時需交付資源回收車或資源回收桶。

2.廚餘:

生、熟食物、殘渣以及有機性廢棄物。交付垃圾車/資源回收車附掛之廚餘回收桶或定點設置之廚餘回收桶回收。

3.一般垃圾:

其他一般不可回收之廢棄物都算一般垃圾。打包完整垃圾不外露,放置指定地點或等垃圾車指定時間出現再丟棄。

常見「不可回收」的錯誤分類項目

以下列出幾個常見的錯誤分類項目,像是吸管、免洗筷、木片餐盒、玩偶等,都是不可回收,須歸類到一般垃圾。如果不確定家中廢棄物是否可回收,建議也可到環保署網站查詢。

另外,像有些大型傢俱及家電,如果需要回收需要聯絡各縣市的清潔隊或是環保局來處理。例如:

這些都是不可以隨意丟棄,如果未按規定處理巨大垃圾的一般廢棄物,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大型傢俱、家電回收,需聯絡各區清潔隊或環保局前來回收。 圖/臺北市環保局

大型物品清運要找誰?

體積龐大的廢棄傢俱或是家電等,需於預定排出日期前至少一日,致電環保局轄區清潔隊預約收運時間、地點後,於雙方約定時間將欲收運之大型廢棄物/大型垃圾置放於約定地點,隔日環保局清潔車輛將協助免費清運。

資源回收要注意什麼?

NG行爲1:食物容器不清洗

記得在回收前先將食物容器簡單沖洗,像是常見寶特瓶、鋁箔包等,先沖洗乾淨可以避免滋生蚊蟲,而且如果油垢放置過久,可能回影響到回收效能。

NG行爲2:回收物沒有拆解

像是手搖飲料的封口膜、吸管都屬於不可回收的一般垃圾,記得先拆解並分開丟棄。

NG行爲3:沒有壓扁攤平

另外像是寶特瓶或是鐵鋁罐這類型的容器,如果沒有事先壓扁,其實很佔空間,記得回收前隨手壓一壓,減少佔地容積。

哪些垃圾是可以回收的項目?

依照環保署的規定,可回收項目大致可分爲廢紙類、廢鐵類、廢鋁類、廢塑膠容器類、玻璃類、紙盒包、鋁箔包、舊衣服、廢輪胎、大型廢家電、廢小家電、免洗餐具、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環保衛生用藥容易、農藥容器、廢日光燈管、其他類等,當中又分爲可回收、不可回收。詳細內容可參考以下之「垃圾回收分類表」。

垃圾資源回收分類表

資料來源: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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