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大同路公辦案 未同意戶達成共識自行拆除 預計2024年底完工

汐止區大同路二段公辦都更案完成拆除。(新北市都更處提供)

汐止區大同路二段公辦都更案今年初覈定,因有未同意戶,經過多次協調,實施者今年7月申請市府代爲拆除,但公部門與業者沒有放棄,持續溝通協調,最終在市府執行拆除前,雙方達成共識並撤回代拆申請,現況目前已拆除完成,預計2024年底前完工。

新北市都更處表示,本都更案今年1月13日覈定,其後歷經3次私調未果,雙方進入市府的公調程序,在再行協調小組成員努力將雙方的意見不斷聚焦收斂,最終雙方取得共識,歡喜邁入下一階段。

新北市都更處指出,市府自2019年7月24日發佈實施代拆辦法以來,執行「新店寶強段」與「板橋江子翠段」的代爲拆除案件,兩案皆完備相關程序後,保障所有住戶換一個安全的家,不讓未同意戶成爲都更案的阻礙。

今年11月23日修正代拆辦法,本次修法針對危險建物免除公、私調程序,直接提送都更大會報告準用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以加速危險建物拆除重建腳步,展現市府解決公共安全的決心。

都更處表示,本案爲市府財政局公辦案件,基地面積4436平方公尺,更新前爲3層約50年以上建築物共18戶,更新後預計興建2棟地上15層地下4層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共270戶。

新北公辦都更案件完成審議的已有8案,另外尚有4案正在審議中的案件,分別位於板橋、中和、永和及三重,希望透過市府公辦都更,可以帶動各地方都市更新的推動,讓新北市翻轉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