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有變!
3月即將到來
又有一批新規將實施
下月起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有變
成渝職工醫保有重要調整
……還有哪些與你我有關?
我們的生活將迎來怎樣的變化?
快來一起看看
四川新規
▶3月1日起,四川超齡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了新辦法
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印發了《四川省超齡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超齡從業人員範圍界定方面,《辦法》在原暫行辦法的基礎上,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在65週歲及以下已領取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羣也納入保障範圍,即將超齡從業人員參保範圍確定爲“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年齡在65週歲及以下的從業人員”。
▶ 成渝職工醫保重要調整,3月1日起施行!
《成渝兩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互認管理辦法(暫行)》將於3月1日起施行。明確規定,成渝職工醫保參保人在兩地辦理醫保轉移,可實現繳費年限相互認可、累計計算。參保人在重慶及成都累計繳費年限滿20年,就可在兩地中實際繳費時間最長的地方辦理醫保退休認定。
▶ 不得擅自加層!四川農村自建房將這樣管理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佈了《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農村住房使用安全責任人,即農村住房所有權人,應當履行主體責任,不得擅自加層、擅自變動住房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實施其他危害農村住房安全的行爲。農村住房不得隨意改變用途,確需轉爲經營用途的,應當依法取得相關經營許可。
▶ 四川“升級版”環評辦法出臺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因生態環境質量和污染物總量控制考覈限批情形的適用時限,細化明確了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地方的限批情形等內容。實施後,將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將環境資源更多向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落實高質量發展的地區、行業和企業傾斜,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
▶四川發佈無線電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無線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實施無線電管制期間,無線電管制區域內擁有、使用或者管理無線電臺(站)、無線電發射設備和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無線電設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服從無線電管制命令和無線電管制指令。使用無線電頻率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無線電頻率佔用費。臨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許可期限不超過12個月。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不得擅自擴大無線電頻率使用範圍或者改變用途,不得擅自轉讓無線電頻率使用權。
▶6部門聯合明確!四川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這樣管
新修訂的《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調整了進水限制,規定民宿及農村餐飲業產生的污水經論證達到相關要求後可進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工業廢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進入。《辦法》同時鼓勵了羣衆參與,發揮各類村級組織作用,引導農民參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
▶鼓勵探索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四川水利風景區將這樣管理
《四川省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在水利風景區內開展旅遊觀光、文化體驗、運動康養等活動應當符合有關規定,不得對水利工程設施、水資源水環境、河湖水域岸線、水土保持等造成不利影響。鼓勵探索水利風景區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鼓勵培育具有水利特色的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提升水生態產品價值;鼓勵推進水利風景區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創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風景區建設與運營。
▶成都:3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提取有變!
近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調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跨城市購房提取,該《通知》將於3月1日生效。
《通知》明確,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爲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繳存人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全國新規
▶關乎“一老一小”,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覈指南》和《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覈大綱》,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關乎“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羣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據指南和大綱的相關要求,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掌握與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重要規定,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制規定,以及基於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等有關要求。
▶快遞不得擅自放驛站,違者最高罰3萬元!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當面驗收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用戶另行約定快件投遞服務方式和確認收到快件方式。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將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判定酒駕有新標準,3月起實施!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消息,酒駕最新檢驗標準將於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新國標將飲酒駕駛的上限從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說,只要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超過了20mg/100mL,就屬於違法行爲。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認定爲醉駕,醉駕屬於犯罪行爲。
▶商務部等五部門進一步明確二手車出口有關要求和程序
爲促進我國二手車出口健康有序發展,商務部等5部門聯合制定併發布《關於二手車出口有關事項的公告》,該公告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提到,二手車出口企業申請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需滿足下列條件:生產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出口本企業生產產品;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爲,無嚴重失信行爲。流通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固定經營辦公場所及二手車展示、銷售場所,具有汽車銷售或貿易經驗;具備二手車鑑定評估能力,僱傭至少3名鑑定評估專業人員;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爲,無嚴重失信行爲。
▶防範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爲新規出臺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防範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規定》針對實踐中假冒國企央企、知名民企和外資企業違法行爲,聚焦違法行爲查處、責任追究等關鍵環節,提出了加強身份覈驗、實行信息比對覈驗、完善撤銷程序、對已立案查處的企業不予登記、嚴懲不法中介違法行爲等制度措施。
▶國務院國資委對央企制定重要“辦法”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對外發布《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類監督管理,旨在督促中央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獎懲方面,辦法明確,國務院國資委根據中央企業考覈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認定情況,對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結果進行降級或者扣分。
▶事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部發布處罰規定
日前,應急管理部公佈了《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對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情形予以細化,明確了關閉、破壞直接關係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等六種可以按照罰款數額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處以罰款情形。
原標題:下月起,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