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宣判死刑合憲 臺南殉職警大姊:不然為何有死刑?
警政署長張榮興(左)6月上任後第一站,即南下慰問臺南殉職員警凃明誠大姊(中)及二姊(右),當時即表達反廢死的立場,以還給兩殉職員警家屬應有公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王鴻偉等37名死刑犯認爲死刑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生命權、人性尊嚴,違背平等與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下午3點宣判,認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臺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大姊聞訊後說,死刑本來就是合憲,不然爲何有死刑呢?
凃大姊表示,美、日等先進國家仍然有死刑,照樣執行死刑,難道這些國家錯了嗎?她也說,當前政府正走向廢死之路,但在現實層面上是否執行死刑,能否伸張正義、公理,也讓她感到憂心。
然而,臺南雙警命案進入司法程序,走了1年半;一審認兇手林信吾犯攜帶凶器竊盜案、強盜殺人罪、攜帶凶器竊盜罪、攜帶凶器強盜罪等罪,判林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二審審理中。凃大姊認爲,弟弟及同袍二位警察慘遭兇手殘忍殺害,尤其,兇手是成年人,成年人應對他所做的事負責,而且兇手在庭上反應正常,罪證確鑿,也應該對其所作所爲付出應有的代價,付出相對的刑罰。
她表示,死刑本來就是合憲,不然爲何有死刑呢?她希望未來二審的結果也可以像一審一樣,讓兇手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