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貨物稅已具備相關性質 許慈美:暫不予實施能源稅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慈美日前出席臺灣上市櫃協會及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共同舉辦的東方領袖講座「淨零轉型的碳管理策略及ESG揭露趨勢」表示,考量能源稅(碳稅)對產業競爭力、能源轉型及環境保護各層面均影響深遠,須持續凝聚社會共識,現行貨物稅已具有能源稅(碳稅)性質,爰暫不予實施能源稅(碳稅)。

鑑於能源稅(碳稅)與碳費同屬碳價格工具,許慈美說,社會各界普遍認爲推動碳價格工具應有完整配套措施且不宜重複課徵。

財政部將持續關注歐盟實施CBAM進展,並視未來我國碳費之實施情形,配合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整體政策規畫評估是否有推動能源稅(碳稅)之必要性,以兼顧產業發展、經濟民生、能源供應之穩定及能源價格之可負擔性。

KPMG安侯建業永續長於紀隆表示,企業受到投資人、監管機構和社會大衆愈來愈多地要求下,非僅限於利潤的追求,而是更加關注對其員工和整體環境的健康所付出的努力。利害關係人開始仰賴企業所出具針對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活動的報告,作爲其投資決策的判斷依據。

KPMG安侯建業綠能產業主持人陳文正點出,ESG議題推升市場對再生能源的需求,相對的也反映出淨零碳排路徑上,加上RE100國際供應鏈的綠電制約措施,也直間接影響政府對再生能源的發展政策,並思考讓企業躉購再生能源(CPPA)替代臺電躉購費率補貼(FiT)機制。

KPMG安侯碳資源服務董事總經理黃力家提及,依目前國際趨勢,企業必須提前開跑,除了解企業本身溫室氣體排放量,另經確信後之溫室氣體排放資訊,更能提高預期使用者的信賴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