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4週年 港府: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仍千變萬化
港府30日強調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千變萬化」,圖爲香港特首李家超(左)29日出席香港迴歸大陸27年活動。(圖/取自香港政府新聞公報網)
香港國安法在6月30日爲生效四週年,港府表示,香港國安法「發揮立竿見影的效果,令香港社會由亂變治,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得以回覆正常」,同時也強調,「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千變萬化」,包含外部勢力、別有用心的人、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等不斷抺黑香港特區情況、破壞香港繁榮穩定。
香港國安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6月30日由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通過,當時也表決通過了增加香港特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據港府新聞公報官網,香港政府發言人30日表示,「過去一段長時間,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處於『不設防』狀態,讓境外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其歷數「從2012年反國教、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動,以至2019年發生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不但令廣大市民惶恐終日,更圖謀摧毀香港特區法治、公共秩序和政治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發言人強調,感謝「中央」2020年「果斷制定」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漏洞。香港國安法發揮立竿見影的效果,令香港社會由亂變治,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得以回覆正常。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緊密銜接、相輔相成,「發揮『雙法雙機制』的制度優勢,爲香港特區築牢維護安全穩定的防線」。並強調這些法規只針對佔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和組織,保障廣大市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奉公守法的人(包括正當來港旅遊和營商的人)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根本無需擔心」。
發言人還提到,然地緣政治局勢日益複雜,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千變萬化」,強調「外部勢力、別有用心的人、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等不斷抺黑香港特區情況,妄圖干預法院公平審訊、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港府定當全面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雙法雙機制」,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綢繆。
此前,陸委會27日甫宣佈將香港的旅遊警示燈號調升爲橙色,當時港府發表迴應「強烈譴責並強烈反對這些歪曲事實、抹黑詆譭的政治操弄和險惡用心」,並指出許多西方國家都有多部國安法律,臺灣當局「徹底將其雙重標準展露無遺」。
稍早陸委會則在6月11日指出 近期傳出多起國人在香港街頭、地鐵遭港警盤查,要求出示證件及翻查隨身包包之案例,香港保安局也回批陸委會「污衊」,強調對歪曲事實及危言聳聽言論散播恐懼的政治操弄表示強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