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重罰「喪屍煙彈」 吸食最高關7年、販運可終身監禁

▲香港警方破獲一處「喪屍煙彈」製毒工廠。(圖/翻攝香港警務處)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警方近日破獲一處「喪屍煙彈」(香港稱:太空油)製毒工廠,起出大量原材料及煙彈。香港警方今年已破獲60起喪屍煙彈案,香港政府也計劃於明年修法加重相關罰則,將持有及吸食的最高刑罰升至監禁7年,販運或非法進口的最高刑罰升至終身監禁。

香港警方在行動中起出了1.3公斤的「喪屍煙彈」原材料「依託咪酯粉」、200毫升煙油以及360多個煙彈,並逮捕一名20歲的男子,他涉嫌將粉末混入甘油,加熱後製成煙彈。

▼警方起初數百顆喪屍煙彈。(圖/翻攝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方今年已破獲60起「喪屍煙彈」案,較去年的8起大幅增加。不過,目前喪屍煙彈在香港只能以《藥劑業及毒藥規例》起訴,最快要到明年立法後,才能將「依託咪酯」列爲毒品。

香港中毒控制中心顧問醫生張耀君表示,香港已至少有3起死亡病例懷疑與「喪屍煙彈」有關,「依託咪酯」是一種「入門」毒品,吸食這些入門毒品會導致濫用者對其他毒品的看法改變,增加接觸、用毒的社交圈,導致更容易接觸其他更危險的毒品。

張耀君指出,「依託咪酯」的急性毒性,在臨牀上可見人身事故、交通意外,甚至被性侵;慢性毒性方面,會導致身體荷爾蒙不正常,皮質醇不足,影響身體對疾病及壓力的反應;也會導致女性雄性荷爾蒙變多,皮膚變差,月經失調、陰部變形。

香港政府今年的施政報告附篇提出,須加強對依託咪酯的管制,將依託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目標明年上半年完成將依託咪酯列爲毒品,非法管有或吸食含依託咪酯的「喪屍煙彈」,最高刑罰爲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約390萬元新臺幣),販運或非法進口的最高刑罰爲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約1960萬元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