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暫停履行香港與荷蘭、愛爾蘭移交逃犯協定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新華社香港11月1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0日表示,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特區政府已分別向荷蘭及愛爾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香港政府和荷蘭王國政府的移交逃犯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荷蘭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荷蘭和愛爾蘭都訂立了相關法律,但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爲藉口,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公然干涉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政府對此堅決反對。
發言人強調,荷蘭及愛爾蘭將司法合作政治化,損害了香港特區與兩國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爲此,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暫停履行香港與荷蘭、愛爾蘭的移交逃犯協定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