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頭號賊王張子強死後,他留下的遺言讓人深思!

香港頭號賊王張子強死後,他留下的遺言讓人深思!(文:淺色夏末)

都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那麼這句話必然是有其一定的道理。古今歷史中,曾出現了很多知名的人物,他們在即將離開的時候,都會給子孫後代留下遺言。作爲世紀賊王的張子強自然也不例外,他在1998年於內地被抓後,由法院審判最終定爲死罪,自知大限已到的他,也和常人一樣留下了寥寥的幾筆遺言。

1998年7月22日,張子強和其同夥等22人在廣東先後被逮捕。其中,在審訊張子強的時候,其“悍匪本性”凸顯,張子強大搖大擺坐到派出所的審訊室,張口就要煙抽。當警察盤問他的犯罪事實時,他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極度不配合,你說東我答西,甚至數次囂張的打斷警務人員的審訊:“我是香港公民,你們不該抓我,放我回香港去!”

其實張子強打的什麼算盤,警方非常清楚,無非就是不承認犯罪行爲,同時夢想着這次能和之前在香港一樣,由其老婆出面花重金請辯護律師爲其翻案。他這一招曾在香港使用過。張子強曾在1991年打劫了啓德機場運鈔車,共搶得贓款1.7億。後被被香港警察給逮捕重判19年。但是他老婆羅豔芳卻不斷爲張子強奔走,並重金聘請了頂級律師,而且還自殘上演苦肉計,最終使張子強被無罪釋放。

雖然這次被捕,但張子強仍希望和上次一樣能全身而退,所以在面對警方的審訊,他百般抵賴,始終不肯認罪!面對這樣的狀況,警方採取了“緩兵之計”,在之後的一段時間內,並未對張子強進行審問。反而將目標放到了其骨感成員上,通過數次的審問,終於在張子強的馬仔下取得了突破

幾名大陸的犯罪分子基本都招供了在香港和大陸的犯罪事實,尤其是張子強犯罪集團的二號人物,被張子強稱之爲軍師的胡濟舒交代了犯罪行爲。在警方強大的政審面前,他坦白的交代了張子強集團在香港的那幾起大的搶劫案和綁架案,其中就包括綁架香港富豪李嘉誠的兒子李澤鉅,並從中勒索到10億3800萬港幣的綁架案。

當警方拿着張子強手下馬仔的口供給張子強看時,在證據面前,想不到此時的張子強還想抵賴。他並沒有伏法認罪,反而態度囂張的要請律師,讓他的律師爲他證明清白。隨後,他妻子羅豔芳便花重金聘請了一名資深律師爲張子強辯護。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審判當天,張子強的辯護律師所列舉的一系列證詞均被警方有理有據有節的一一推翻。

見大勢已去的張子強,只好低頭不語,開始沉默起來!1998年12月5日,面對鐵一般的證據,張子強等5人被法庭最後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第二日張子強被押赴廣州郊外執行了槍決,結束了這個作惡多端的香港世紀悍匪罪惡的一生。他死後,他老婆在整理遺物時,翻出了一張張子強用英文寫的“遺言”的紙條。其大致意思是:希望上帝這次能像在1995年那樣,保佑他平安的離開監獄。

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頭號悍匪、世紀賊王,在面對死亡時,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於上帝,可見此時的張子強內心是無比恐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