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第一要素,要看對方肯不肯全額上交工資!

今天看到,一個姐妹談擇婿的條件。她提到,如果是貸款買房,房本兒上不用寫女兒的名字。婚後,女兒的工資不還貸款,男方自己還貸款,但男方必須交生活費。

我不同意這樣的觀點,我認爲既然結婚了,就要有一個人管錢。如果男方(女方)善於理財,女方(男方)就應該把工資全額上交,然後根據情況,返回一部分做零花錢。事實上,通常是女方更善於節約和理財。

舉兩個相反的例子:

一個同事是中師畢業。家裡姐妹四個,她是老四。媽媽不太會持家。

20年前,我們這個小縣城開始大興土木時候,她老公家裡開始買了第一套樓房。他們結婚的時候,樓房還剩下一部分貸款沒還完,她和她老公商量之後是這麼決定的:除去樓房貸款外,她老公的工資全額上交和她的工資放在一起,根據當時的實際物價情況,剩下兩個人共同的支出,其餘都存入銀行。她老公很聽話,完全照辦,而且兩個人完全摒棄了無效社交,一個平常閒暇時忙於鍛鍊,就是和大家一起踢毽子;另一個天天在網上搜不花錢的修理視頻……因爲齊心協力,很快,他們提前還完了第一套樓房的房貸。

他們的大女兒生下來後,她聽說步行街後面要蓋樓,就託人提前定下來一套80平的,又開始背上了房貸。不過,也沒見他們日子有什麼難過,她家的孩子是不出去補習的,她又沒有什麼社交,平時就和孩子一起學習,如果有讀不好的單詞,講不明白的數學題,她就各個教研組去請教,一直到現在(準高三),她大女兒的成績都很優秀,她老公呢,基本上不四處隨份子、吃吃喝喝,但是人際關係很好。他會修自行車、會簡單地處理機械的各種問題,而且不管是他的同事,還是我們學校的老師,誰聯繫他幫個忙,他都沒說過“不”字!因此,雖然他們不出去社交,但是他們遇見難處時,大家都會主動幫忙解決。

現在他們的現狀是,他家兩個女兒,三處樓房,第一套早就還完房貸了,後面的兩套也是以租養貸。如果不是兩口子工資放在一處,齊心合力,怎麼能做到名下有三套房子呢?

去年的時候,她爸腦血栓住院了,雖然治病不用他們掏錢,但是術後恢復很關鍵。她找到大姐夫(也在我們學校上班),倆人一商量,兩家率先各掏兩萬交給老人,用於恢復身體,他們帶了頭,另外兩個姐妹也掏了錢。

至於她自己的婆婆,每月有1000的收入,在老家不用他們惦記……

與之對比的是,另外一個同事,和她同齡。不過,她是本科畢業,也是倆孩子,一套樓房是公婆給他們買下的。當時也沒有什麼負擔,丈夫不上交工資,她也沒當回事兒。後來,她生了兒子,公婆又貸款給他們買了一套。之後,公婆明確表態,只能負責給他們還樓房貸款和養孫子。現在,我這個同事就很尷尬,她老公自己花錢慣了,根本沒法和她同步,一起培養小女兒,更別提攢錢了!她的父母都是農民,也70多歲了。她基本幫不上什麼忙,自己感慨,“我爸媽千萬別生病啊!”

你看:

從開始的生活條件上看,本科的優於中師的,但是,各自爲戰的婚姻永遠抵不上其利斷金!

因此,要想日子長久,錢就是兩個人的,不能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