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劫情侶關看守所...匪怨「7人擠一間想跳海」 法官:監獄會輕鬆點
▲象山情侶搶案北院12日召開審理庭,涉案王男當庭抱怨看守所太擠「真想去跳海」,讓衆人哭笑不得。(圖/記者劉昌鬆攝)
臺北市1對年輕情侶於2019年4月間晚間,在象山步道遭1名王姓中年男子持水果刀搶劫,2人怕遭遇不測,嚇得交出錢包以求自保。北院本月12日召開審理庭,王男出庭時一臉不屑,對法官問話也愛理不理,直到最後請他表示意見時,他才抱怨看守所真的很難待,「7個人擠在一間,我真想去跳海!」
年約21歲的華姓男大生,於2019年4月7日晚間9時許,帶陳姓女友到象山步道散步,不料碰上王男持水果刀搶劫;當時王男1手持水果刀,1手抓着華男的手威脅道「把錢交出來,不然就砍你」。2人嚇得交出錢包讓王男搜刮,華男眼見現金被搶光,哀求王男留下1百元讓他們坐車回家,王男竟也應允,還受害情侶1百元后,喝令他們轉頭離開,並警告,「不要回頭,也不準報警!」
北院本月12日召開審理庭時,受害情侶在庭上指證歷歷,王男則盯着熒幕一語不發,對法官詢問也愛理不理,似乎有點搞不清楚狀況,甚至在法官確認證物時,還一度承認遭扣押的13張百元鈔票,都是從情侶那搶來的,讓法官不禁吐槽,「人家才說被搶5張耶!?」
法官請王男表示意見時,王男大聲抱怨看守所難待,「不想再進那房間(看守所)了,7個人擠在1間,真想去跳海…」,法官聽完揶揄,「看守所就是這麼難待,你進監牢以後會輕鬆點」,惹來庭上衆人一陣笑聲。最後王男激動地站起來向法官求情,「我沒有殺人放火,這種事我做不來,我有把錢還給被害人(1百元),希望能輕判」。全案將在本月27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