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調整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

公告稱,爲適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需要,促進節約能源,鼓勵使用新能源,對《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中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等進行調整。

在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方面,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43公里。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60%;整備質量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6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最大設計總質量爲3500kg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同等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比值:整備質量爲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125%;整備質量爲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130%。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按整車整備質量(m,kg)的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時,Y≤0.0112×m+0.4;10001600時,Y≤0.0048×m+8.60。

此外,公告對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燃料電池商用車也提出了新的技術要求。

該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繫: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爲我們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