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出臺12條政策乾貨 力促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記者 鄭鐿慧子 通訊員 彭鍇)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政策,近日,我市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增加崗位供給、精準開展就業創業服務、搭建校企和校地互動平臺、強化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等方面推出12條政策乾貨,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創業。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措施》在增加崗位供給方面,着重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等政策性崗位資源,穩定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其中,市內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出現空缺崗位,除有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外,拿出50%以上的招錄(聘)計劃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同時,增加市場化就業崗位,及時落實一次性吸納就業穩崗補貼、社保補貼、降低工傷及失業保險費率等各項涉企扶持政策,持續強化支持中小微企業政策導向,健全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支持民營企業穩崗擴崗,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羣體到民營企業就業。

根據《措施》,我市將在加大創業孵化扶持力度、穩步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創新提升招聘服務能力、推動人社服務進校園、提升職業技能水平等方面精準開展就業服務。其中,全市將培育打造一批優質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補助;將有創業意願的在校大學生納入創業培訓補貼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創業項目,降低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門檻,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通過政保合作方式,探索設置大學生創業保險,爲大學生創業“兜底”。此外,全市每年募集不少於3000個見習崗位,動態穩定不少於200個見習基地,力爭舉辦招聘活動1000場左右。同時,我市還將持續開展入校送崗位、送資源、送政策、送服務、送補貼公共就業服務活動;依託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對有培訓意願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開展“四單”式職業技能培訓,並按規定給予補貼。

在搭建校企和校地互動平臺方面,我市將從搭建校企常態互動對接平臺和推進校地信息資源共享互通兩個方向發力。一方面,支持各高校到在潭企業開展常態化、沉浸式訪企拓崗,引導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設立“校園開放日”,通過增強對湘潭產業和企業的感知體驗,引導更多大學生留潭來潭就業;另一方面,推進人才供給端與需求端資源互通共享,實現在潭高校畢業生信息及早導入全市“零障礙”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平臺人才庫,同步推動全市各高校、各園區、各縣(市)區的各類人才需求、招聘崗位和企業等用人單位信息及時歸集,提供給各在潭及其他相關高校共享互用。

此外,《措施》還強調了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舉措。一是做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幫扶服務,及時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基礎信息臺賬,摸清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技能需求、創業意向等,全面落實實名幫扶,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對離校後長期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實踐引導、分類指導、跟蹤幫扶,提供就業援助,引導其自強自立、及早就業創業。二是開展困難高校畢業生精準扶助。把脫貧家庭(含監測戶)、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爲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提供精準服務。面向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青年等青年羣體實施“青年求職能力實訓”項目,讓青年在活動訓練中潛移默化地轉變就業觀念、提升就業能力。同時,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爲強化就業權益維護,《措施》還明確,要嚴格落實公平就業制度,加大平等就業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持續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培訓貸”、就業歧視等違法違規行爲。同時,要加強指導服務,確保大學生檔案按照有關規定有序轉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