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謀殺案:情敵會面後,一個被拋屍校園,一個蒙冤12年
4月19日,網傳湖南湘潭大學有學生因外賣經常被偷,在外賣中投毒,致偷外賣的學生被毒死。
湘潭大學工作人員迴應,該校確有學生已死亡,“這個學生不存在被投毒的情況”,警方已經介入,死因仍在調查,身份信息及死因將在調查清楚後發佈聲明。
說起此事,讓人不禁想起了2003年,校園內發生了一起怪誕的謀殺案。
這起發生在湘潭大學的兇殺案,改變了四個研究生的命運,也讓一個無辜的研究生在看守所中度過整整12年最美好的光陰。
將時間撥回到2003年,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一值夜班教師因廁所沒燈,欲在草地上方便時,發現了該院2002級碩士生周玉衡的屍體。
幾天後,該院2003級碩士生曾愛雲、2001級碩士生陳華章作爲合謀殺害周的嫌疑人被羈押。
法院此前認定,被告人曾愛雲因和死者周玉衡喜歡同一個女生李霞,對此比較煩惱,並多次向好友陳華章表示想教訓一下週。
而被告人陳華章和周爲同門師兄弟,因導師偏愛器重周,陳華章心懷嫉妒,遂與曾愛雲合謀殺害周玉衡。
曾愛雲在本科畢業以後,選擇進入一家機械廠工作,能力出衆的曾愛雲在短短一年的時間中就被領導看重被提拔爲車間副主任。
不過曾愛雲心中還是有着其他想法,他想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於是在自學後成功考回母校,讓曾愛雲更加高興的是,讀研的同學中,還有不少人都是自己的相識老同學。
當時讀研三的如陳華章、王猛等人都是曾愛雲的老相識了,尤其還有一位是他在讀本科時的同宿舍友。
對於陳華章,曾愛雲與他雖然在本科大三的時候不在一個班級,不過還是有許多印象:不愛做聲,成績很好,還擔任過學生會主席。
曾愛雲同學聚餐的時候結識了一名女同學,對方叫李霞,兩人關係慢慢的接近了起來,不過當時李霞正在和她談了近四年的男朋友周玉衡感情上出現了問題。
周玉衡的同宿舍友,對於李霞和周玉衡兩人的感情看了幾次分分合合的場景了。
時間來到當年10月24日這天晚上,老同學請客吃飯,曾愛雲、王猛、陳華章、李霞都去赴約了。
酒桌上不免說起了曾愛雲與李霞的事情,曾愛雲這個時候也瞭解了李霞正在和男友周玉衡要分手的事情。
曾愛雲回憶起當時酒桌上老同學們建議,除了陳華章以外,其他人都是不贊同他和李霞在一起,不過表示了尊重曾愛雲的選擇。
因爲這些事情,曾愛雲多喝了幾杯,這場酒席上他和王猛兩人都喝多了,幾人後來住在了陳華章的宿舍中。
時間來到10月26日中午,周玉衡打電話給李霞,主動提出和她分手。
當天晚上週玉衡給李霞發了短信:“只要你好,就表示我也好。就算我不好,你也應該要好,這樣我也會跟着好。”
10月27日,周玉衡很早就出了宿舍,與李霞在中午的時候還吃了飯,回到宿舍後,舍友問起了感情的時候,周玉衡講了分手。
當天14點到15點40分,曾愛雲、李霞都去上課了,課間休息的時候,同寢室的舍友發現李霞不知怎麼掉眼淚了。
課上完以後,李霞的舍友和另外一個女同學先走了。
當天18點左右,曾愛雲打電話約李霞去師生餐廳吃晚飯,與此同時,周玉衡也回到了自己的寢室,從食堂打飯吃完後,他一個人躺在牀上休息。
周玉衡的舍友看到了他的神情低落,就提出了出去玩的建議,周玉衡拒絕了舍友的提議,時間來到18點30分左右,周玉衡離開了宿舍,去到工科樓308辦公室。
這邊曾愛雲和李霞在師生餐廳吃完晚飯後,又與李霞到她的宿舍拿書,李霞當時接到了周玉衡撥過來的電話。
電話內容是曾愛雲以前工作時生活作風不好,如果早知那樣,自己說什麼也不會同意把她交給曾愛雲此類的。
李霞問起了曾愛雲工作時生活作風之類的事情,曾愛雲則是回覆自己雖然喜歡說笑,但絕非那樣的人,便向李霞要周玉衡電話,以向他解釋清楚。
李霞等到曾愛雲心情恢復平靜以後,隨將周玉衡的聯繫方式給了曾愛雲,時間來到19點28分,曾愛雲給周玉衡打去電話,告訴對方自己是一個正直的人,不要聽信傳言。
在兩人的對話中,周玉衡的情緒很低落,向曾愛雲講述了李霞對於自己重要性,沒有了李霞自己快要崩潰等。
曾愛雲聽到這裡答應只要周玉衡對李霞好,願意消除誤會,他馬上帶李霞過來,請兩人和好。
當時雙方約定的見面地點是圖書館前的噴泉。
當時陳華章的導師騎車前往工科樓308辦公室,目的是爲了和學生陳華章聊聊畢業論文的事情。
工科樓308辦公室中還有一位教師馮建軍,他發現陳華章當天來到308辦公室的時間相較於以往是要早了半小時(18點30分到辦公室)。
教師馮建軍一連和陳華章打了兩次招呼,對方纔迴應了他,等到馮建軍前往教室上課時,周玉衡這時也來到了辦公室。
隨後沒多久陳華章的導師譚援強到了工科樓,剛好看見陳華章和周玉衡開門出去,譚援強隨即便將陳華章招呼過來談論文的事情。
當時兩人說了不到十分鐘,陳華章便出門叫了周玉衡的名字,在譚援強的視角,陳華章和周玉衡兩人似乎約好了要去做某事。
譚援強也發現了問題,比如學生陳華章當時心不在焉,心事重重,而周玉衡當時的情緒很低落,平常都很熱情與他招呼,今日卻沒有對他打招呼。
而陳華章和周玉衡一起要去的地方就是曾愛雲電話中提到的圖書館前的噴泉,等到曾愛雲和李霞來到圖書館的時候,陳華章已攙扶着周玉衡在圖書館等待了。
曾愛雲走到周玉衡身邊,將李霞的手和周玉衡的手握在一起,讓兩人和好,表示這件事情和自己再也沒有關係。
對於曾愛云爲何做出這般舉動,多年以後他給出的解釋是,當時與李霞相識時間不過十多天,感情上也沒有很深,所以便不願惹事上身。
這邊李霞看出周玉衡的臉色比較難看,便詢問對方身體,周玉衡則是表示頭暈,李霞便想着送周玉衡回宿舍。
陳華章表示讓自己送周玉衡回宿舍,李霞於是尋找曾愛雲,中途打了兩個電話,最後在前往化機樓的一個垃圾堆旁找到曾愛雲。
曾愛雲對於李霞尋找自己的舉動有些生氣,讓李霞回去,而李霞這邊也做了安排,聯繫了周玉衡舍友看望周玉衡。
李霞和曾愛雲兩人的意見沒有達成統一,一個讓走、一個不走,最後兩人還是在一起買了爆米花、奶茶。
曾愛雲、李霞兩人坐在女宿舍樓旁邊的沐風亭,時間來到22點17分,曾愛雲接到了學生會裡同學的電話,對方詢問學生證中地址填寫的問題。
李霞隨後也接到了妹妹的電話,內容是勸說她和前男友複合,兩人聊了不到7分鐘。
在和妹妹打電話的時候,李霞看到看到曾愛雲起來走動,李霞也跟着他,結束了和妹妹的電話後,李霞心情鬱悶,想找曾愛雲一起喝酒。
曾愛雲對於李霞的提議沒有答應,而後又推脫說自己沒有錢,只有手機,要不拿去換酒水,李霞就將曾愛雲的手機搶奪了過去,兩人對峙起來。
時間來到22點58分,李霞接到父親來電,兩人電話時間接近半個小時,內容仍是和妹妹對話一樣,勸說她和男朋友分手的事情。
結束完和父親的電話後,李霞情緒失控蹲地痛哭,曾愛雲過來再次催她回去,兩人就這樣,磨磨蹭蹭往回走。
不過當時已經過了23點,李霞宿舍門已經關了,曾愛雲只得拉着李霞翻牆,翻牆之前時間23點32分。
曾愛雲收到了周玉衡發送的短信,內容是:“我退出,祝你們幸福。”
當天李霞一直不願意回宿舍,曾愛雲勸說道:“我們今後還可以在一起,又不是隻有今天在一起。”
兩人分開以後,曾愛雲來到了陳華章的宿舍借宿,發現陳華章也回來了,在桌邊鼓搗手機。
在理科樓加班的老師出來解手時,在樓下草地裡發現了周玉衡的屍體,周玉衡舍友回憶,陳華章將周送回宿舍後,幾個人在一起聊了會兒天,大約21點的時候,陳華章又喊周玉衡去308聽音樂。
此後,周玉衡便再也沒有回來。
李霞回到宿舍後,打電話到周玉衡宿舍,發現周玉衡沒有回到宿舍,李霞又喊曾愛雲一起去尋找周玉衡。
期間,曾愛雲讓陳華章到周玉衡宿舍看過,屈嶽波還收到周玉衡發來的信息:“我晚上不回來睡覺了。我沒事,我找老鄉聊聊。”
事後查明,曾愛雲和屈嶽波收到的短信,都是陳華章用周玉衡的手機卡所發。
曾愛雲還是和李霞一起去找周玉衡去了。
時間來到28日零點30分左右,曾愛雲來到理科樓門口,發現那裡有很多人,詢問之後,得知周玉衡死了,曾愛雲一下蹲在了地上。
多年以後,他解釋說,當時一下蒙了,覺得周玉衡肯定自殺了,自己以後在學校沒法待了。
而曾愛雲不知道的是,正是因爲這個舉動,對於他有了許多的猜測,曾愛雲當晚被派出所刑偵人員帶走,再次走向自由要來到十二年後。
曾愛雲講述一開始時,刑偵人員問話態度還很客氣,而後刑偵人員態度轉變,對他大罵、暴打。
在接連的審訊下,曾愛雲打熬不住,在當年10月29日凌晨承認自己殺了周玉衡,爲了對印上刑偵人員的要求,他不惜編造情節,爲的就是不用再忍受刑偵人員的惡劣打罵。
不過他知道這樣是錯誤的,在偵查階段的12次供述中,僅做了4次有罪供述。
陳華章、李霞二人自然也是被刑偵人員問話,而陳華章在第一次問話中便揚言他親眼目睹了曾愛雲用繩索勒死周玉衡的一幕。
陳華章供稱曾愛雲用繩子勒死周玉衡後,將屍體拖到樓下,拋屍在草地上,而且作案過程講得很詳細。
時間具體在當天22點15分左右,在此後的數次供述中,他始終堅持了這一點,面對在他辦公桌抽屜發現的繩索、手機等證物,陳華章則稱自己和曾愛雲是朋友,當時由於害怕,幫助他清理打掃了現場。
隨後,警方又在陳華章的辦公桌發現含有安定藥物成分的一次性杯子與紙屑,並在他的宿舍發現安定片,更讓人吃驚的是,在10月22到27日幾天時間裡,陳華章甚至用假名,先後6次到4家醫院,購買了48片安定藥片。
2003年11月7日,警方在周玉衡的胃中發現安定成分。
27日當日20點左右,當曾愛雲和李霞在圖書館前見到周玉衡時,他已經服用了安定片。
11月11日,陳華章承認自己購買安定片。
而後陳華章承認是他在308室給周玉衡的水杯中投放了16顆用鋼筆帽研碎的安定片。
不過對於誰殺了周玉衡,陳華章則是一直堅持是曾愛雲殺了周玉衡,自己投放安定片只是幫助朋友教訓周玉衡。
爲了增強說服力,陳華章主動承認自己的作案動機,是因爲嫉妒比自己成績優秀、得到導師更多偏愛的師弟。
事發之前,周玉衡不但獲得碩博連讀機會,尚未畢業已被聘爲學校老師。
李霞始在被詢問的時候,堅稱自己當晚和曾愛雲一直在一起,但是,連續的詢問和帶有威脅的對話,讓李霞的言語有了偏離,得知曾愛雲認罪之後,李霞心態複雜。
在一連串的逼問下,李霞最終還是做出了:“曾愛雲離開我有20分鐘左右”的回答。
此後十餘年間,湘潭中院曾以故意殺人罪三次判處曾愛雲死刑,湖南高院維持過一次死刑裁定,但最終被最高法不覈准,而陳華章均被判無期徒刑。
警方在陳華章的日記中發現了這樣一段話:“中午、晚上寢室看《刑事偵緝檔案》,要犯案最好的方法就是嫁禍於人。”
12年後,曾愛雲無罪獲釋,陳華章則繼續被判處無期徒刑,李霞在深圳結婚懷孕。
2015年7月21日下午,湖南省邵東縣野雞坪鎮建新村,曾愛雲從法院回到老家,見到了自己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