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測空氣清淨機 戴森聲明迴應:重視三層面完整淨化能力

消保處抽測市售空氣清淨機,公佈10排名結果。(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抽測10件市售「空氣清淨機」,13日在效能部分依潔淨空氣提供率(CASR)公開排名,新加坡大廠戴森(Dyson)接獲消息後第一時間展開確認,15日發佈聲明迴應,強調戴森重視三層面進行完整的淨化能力評估,而非只聚焦於過濾速度或氣流量,並使用自動模式來評估機器的感測能力,將焦點放在機器的過濾品質

聲明指出,戴森相信空氣清淨機應該具備多重功能,包括一、有效感測污染源,二、適當捕捉污染物質,三、將乾淨空氣吹送到室內的各處角落,因此重視在這三層面進行完整的淨化能力評估,而非只聚焦於過濾速度或氣流量。

戴森指出,戴森是在比一般測試空間更大的測試室,來檢測空氣清淨機,並未使用一般檢測方法會採用額外的風扇設備,藉此反映一般住宅空間大小的真實生活環境,並且只使用自動模式來評估機器的感測能力,將焦點放在機器的過濾品質,而非過濾速度。

戴森強調,戴森空氣清淨機設計可消除99.95% 體積小至 0.1 微米的過敏原和污染物質(包括細菌病毒),並將乾淨空氣有效吹送出來,適當淨化整體室內空間

戴森空氣清淨機產品皆經過「淨化均勻度測試POLAR (Point Loading Automated Response)」,透過約室內81m3 (約8坪)的實驗空間,希望可更貼近消費者平常的居家情況。同時在室內共安裝9個感測器,在並未使用外部循環設備之下,僅憑戴森空氣清淨機自身的能力,將空氣濾清並吹送至各角落。

藉由此量測方式,以確保產品可做到3件事,感測污染物質並自動反應、同時適當捕捉污染粒子與污染氣體,將乾淨空氣重新吹送到室內的每處角落。

另外,針對商品規格的部分,戴森已通過《商品標示法》和《商品檢驗法》,確認商品標示皆符合政府法規。「貼近消費者生活」爲戴森一直在努力的目標,未來也會致力於遵守臺灣有關產品安全能源效率和標示的當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