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連任失敗又「新任」回鍋 教育部:將釐清遴選程序

教育部表示已經和宜蘭縣政府聯繫,將釐清此案校長遴選程序與適用規範的妥適性。本報資料照片

全教總今指控,宜蘭縣某國小校長申請續任失敗,在遴選委員爲同一批的情況下,卻又以「新任」方式回鍋。對此,教育部表示已經和宜蘭縣政府聯繫,將釐清此案校長遴選程序與適用規範的妥適性。

全教總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宜蘭縣政府4月辦理國中小校長遴選,當時某國小校長申請續任未通過,結果第2次遴選作業時,同一批遴選委員竟同意校長「新任」。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錶示,遴選委員考量是否連任的原因包含遴選會對校長的綜合考評、治校評價,沒通過代表委員會不同意校長的治校成績,「是哪個階段的考評是假的嗎?」

對此,教育部表示,國教署與宜蘭縣政府連繫,並將依宜蘭縣政府來函來函,依據國民教育法與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範,釐明此案校長遴選的相關程序與適用規範的妥適性。

羅德水也提及,2019年教師法修法時強調要處理不適任教師,不適任校長卻未比照辦理,明顯是行政怠惰、立法疏失。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常在校長遴選時才接獲黑函、檢舉,這表示不適任校長機制無法發揮作用,呼籲應建立明確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

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已分別邀集校長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專家學者及22縣市主管機關,歷經多次會議研商,於今年5月10日發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自8月1日施行,以周延校長不適任事件受理、調查、審議與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