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猛男溫泉會館「啪啪女教官」 拉手阻妻抓猴要判賠這金額
消防猛男偷吃遭妻子捉姦,還弄傷妻子手遭判賠(示意圖,達志影像)
拍攝消防猛男月曆的張姓男子3年前與沈姓女子到摩鐵開房間,張的妻子徵信人員前往抓姦,過程中張妻指控張男抓住她的手臂致她手臂瘀傷逾4個月,須賠償6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張限制妻子之行動自由長達25秒致受傷,判賠5萬元確定。
張妻提告主張,2020年3月3日晚間張男與沈女一同投宿溫泉會館,她得知後到該房蒐證,竟遭張男以強制力抓住手臂及環抱身體之方式限制她之行動自由,並因此受有手臂瘀青之傷害,張男須賠償她60萬元。
張男說,她指派徵信社人員到場侵入住宅妨害他行動自由,且她當時對沈女進行拉扯並妨害沈女之自由,他以環抱方式將她拉走,系對現時不法之侵害,爲防衛自己或他人所爲之行爲,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張男以手臂環抱之強制力,限制妻子之行動自由,時間長達25秒,並致她受有手臂瘀青之傷害,手臂淤青受傷後逾4個月,與正當防衛之要件不合,判決張男須賠償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