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利多!金管會準金控發債採二年內總括申請
據銀行局統計,2020年共有10家金控申請發債共16件,發行金額1,455億元,2021年則有5家控,有5件發債案,金額共442億元,今年至目前爲止也是有5家金控申請6件發債案,金額共336億元,其中只有一件涉股權,金額有50億元。
金控發債主要用在增資子公司、發現金股利或轉投資等,這次放寬可總括申報一個發債量,在二年內分次發行,即可讓金控視市場及利率情況,決定最佳發債時機,且可在發放現金股利時,用發債支應。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銀行發債可作爲放款等資金運用,且髮長天期次順位債券亦可強化資本適足率,因此銀行自2001年發債就已採總括申報、分次或循環運用,但金控目前發債仍是逐次申報,且當次用完,2021年有金控建議比照銀行,讓金控發債亦採總括申報、分次發行。
林志吉表示,將修正及預告「金融控股公司發行公司債辦法」,允許金控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及未涉股權的公司債,是單一窗口向銀行局申請即可,12個營業日若銀行局沒有意見,就覈准,金控取得發債額度後,這次亦放行二年內執行即可,不用再逐次申請發債。
修正條文將預告60天,蒐集意見後再公佈確定條文,估計最快9月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