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內閣請辭第一人!客委會主委判刑下臺 陳其邁:最高標準要求

高雄市長陳其邁。(圖/記者洪靖宜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市府委會主委陳志勇遭國民黨議員踢爆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經高雄地方法院109年6月19日刑事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質問市長陳其邁是否知情,而事發後陳志勇也火速請辭,陳其邁也同意,並對於李雅靜質疑是否有未爆彈,表示所有任用都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適才適所。

▲高雄市客委會主委陳志勇。(圖/翻攝高雄市客委會官網

民黨高雄市議員李雅靜23日揭發高雄市政客家事務委員會主委陳志勇,因違反政府採購法遭刑事判決緩刑,身爲市長的陳其邁卻不知情,陳志勇隨即發表聲明請辭高市府客委會主委職務,並獲得陳其邁同意請辭。陳志勇也成爲陳其邁小內閣就任兩個月後請辭的第一位首長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 。(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李雅靜表示,政務官尤其市府一級單位主管首重操守,雖然緩刑任用並未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條例,但違反政府採購法的人,適合擔任掌握政府預算的單位主官嗎?李雅靜要求陳其邁市長重新檢視市府團隊政務官,並質問是否還有未爆彈。

高雄市長陳其邁24日一早出席彌陀蝨目魚文化節受訪迴應表示:「陳志勇主委也在昨天第一時間向我提出口頭請辭,確實在一開始並未向我告知,在民國100年他涉及一個私立醫院的採購案,所以我昨天也同意他口頭請辭。」

陳其邁強調:「我們也用最高的標準來要求我們團隊,在執行過程時候,必須恪守法律,也能夠用最高的標準要求自己」。針對李雅靜再要求應重新檢視市府團隊政務官與機要人員任用,陳其邁則說:「所有任用都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適才適所,用他們不同的領域,來協助市政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