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穿戰袍拍情慾寫真 正宮見「跪地舔他下體」裸照氣炸

人妻不滿老公和小三拍舔下體裸體寫真照,氣得要求2人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人妻不滿老公和小三到汽車旅館拍攝裸體大尺度照片,內容包含男方舔小三下體照等,她氣得要求2人賠償30萬元,小三和男方皆辯稱2人僅拍「水煙、裸露刺青及男女情慾」爲主題的寫真,法官審理時認定,無證據證明小三在拍攝前就知道男方爲已婚之人,故判男方賠償1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1名人妻和小昕(化名)於110年2月結婚,想到小昕卻從110年8月起和小三發生婚外情導致她和小昕離婚,她表示小三明知到小昕爲已婚之人,小三還約小昕拍攝私密裸照,於社羣軟體張貼2人全裸照片,還在文章並注稱「我在談戀愛」,小昕也上傳「我們可以飛」等,人妻氣得要求2人賠償30萬元。

小三辯稱,人妻截取聊天紀錄有誤,她有傳訊息是告知小昕是開玩笑的,且人妻斷章取義地指稱她勸誘並破壞人妻與小昕婚姻因而離婚,實在無理由,裸露照片是以「水煙、裸露刺青及男女情慾」爲主題之寫真,拍攝時攝影師也在場,全程都是借位拍攝,她一開始並不知道會是大尺度的照片。

小昕表示,小三主動加他臉書好友後詢問能否加IG,說未來可以合作,第二次見面時就一起當模特拍攝寫真,他跟小三完全沒有曖昧之情,全程都是借位拍攝,第三次2人見面吃飯時,他就已經離婚,最後一次見面就是他和小三一起去夜店,但他並無肢體接觸,他有寫道歉信給人妻,對於拍攝裸露私密照一事他很抱歉,他和小三僅是合作伙伴。

法官認爲,小昕和小三拍攝穿着煽情、幾近全裸之衣物照片屬實,且小昕頭部放在小三下體此行爲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小昕既與人妻結婚,在未取得人妻同意下,和小三拍攝此照片,與社會常情有違,又小昕曾寫道歉信表示,小昕承認與小三有親密行爲,但因人妻提供的對話紀錄無法證明小三是知道小昕已婚才拍攝,故判男方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