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童遭狗追90公尺臉發青猝死路旁 飼主賠180萬獲緩刑
黃姓女童被狗追趕猝死經一審判刑6個月後,吳姓飼主因賠償家屬180萬元達成和解,臺南高分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2018年7月臺南關廟1名小學5年級的黃姓女童,上課途中被黑狗追趕,經狂奔90公尺後猝死。由於法醫剖驗認定,「如果沒有因狗追吠導致驚嚇,女童應還存活」,一審據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吳姓飼主徒刑6月,檢方不服上訴後,因吳與女童家人達成180萬元和解,臺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吳也獲緩刑2年,全案確定。
一審以吳姓飼主對黑狗有管束責任,但考量他年歲已高、身體狀況不佳,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後,檢方認吳否認犯罪,態度不佳,加上又沒有獲女童母親諒解,或賠償女童母親分文上訴二審。但因事後吳與女童母親聯繫,同意賠償180萬元,並先行賠償120萬元,另60萬元則分期付款,取得女童母親的諒解後,二審認爲檢方上訴理由已不存在駁回。
判決指出, 2018年7月28日12歲黃姓女童與同學步行到學校上課,2人經過吳姓男子住處前,吳某飼養的黑狗突然從門口衝出追逐,導致黃童驚嚇拔腿狂奔,先沿深坑2街奔跑38.4公尺,再左轉進巷弄奔跑26.4公尺,之後又右轉跑進無尾巷,最終倒臥在距離巷口25.8公尺處猝死。
事後,女童母親接獲老師通知女童並未到校上課,卻死在路邊,經報警調閱路口監視器,才得知女兒遭狗狂追猝死。
家屬提告後,法醫解剖發現黃姓女童,下巴、雙側膝蓋、左手肘挫傷、左鼻旁挫傷及淤青傷痕等傷害,且因遭犬隻追逐而受驚嚇及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導致心肌炎並引發心因性休克而死亡。法醫還研判,「若女童未遭犬追吠導致驚嚇過程,應尚存活」。
庭訊時,吳某覺得很冤枉,還說如果女童行走時,沒有靠近門前屋檐下的那塊鋪地,或許就不會激發狗的領域性被追趕。
不過,臺南地院採信法醫的鑑定報告,並認爲吳某在飼養黑狗期間,本應注意對飼犬隻適當管束或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以防黑狗自行脫離住處範圍致影響行經路人的安全,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吳某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