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放過辛苦的警消吧!

動物或貓狗遇難,民衆第一反應是打119向消防員求救。(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文/葉毓蘭

臺灣消防人力長年嚴重不足,連打火本業都要靠着熱心義消弟兄來湊人數、逗手腳纔有辦法了,卻在民粹當道之下,還要承接許多不是本業該做的事,早就該從制度解決了。

臺灣的消防人員救貓救狗、抓蜂捕蛇,在各國的同業中幾乎已成笑談,不但經常因爲這些任務發生意外,有時還會因爲人力排擠,爲了救動物、耽誤了傷病民衆的急救,而且還發生多起消防員因爲裝備不足,也非專業,在抓蜂捕蛇的過程中受傷,甚至死亡的案例。更離譜的是,這些因爲執行抓蜂捕蛇遭噬致死的消防員,銓敘部也不予覈定爲因公殉職,不認爲他們的抓蜂捕蛇符合冒險犯難的殉職要件

以目前國內警消人力的吃緊,平均每個消防分隊每天在勤人數只有七人,要負責轄內的緊急救護、火災及配合其他災害搶救、各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危險物品查察、水源查察、防火宣導、災害防救業務等各種本業勤務,根本沒有餘力可以支援捕蜂捉蛇、救貓救狗。

事實上,關於動物救援事項行政院早在103年8月25日研商動物保護議題會議中,已決議農委會研議修法或建立規範,協助地方政府輔導並授權民間團體成立動物急難救助單位,受理民衆通報案件;而各地方政府中,桃園市政府在104年10月19日成立「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同年10月20日起由工作大隊接辦捕蜂捉蛇業務,讓消防可以專心本業,這也纔是正道。

新北市的動物救援,麻煩農業局接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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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毓蘭,警大退休教授原文刊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