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財劃法》通過 教育部編列1100億補助地方恐生變
教育部明年補助地方政府的計劃型補助款達1100多億元,但新版《財劃法》一旦實施,這些補助計劃恐生變。(林志成攝)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通過,教育部今天表示,114年度歲出預算編列3623億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的計劃型補助款達1100多億元,教育部將重新評估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比例,部分補助款改由地方自行編列預算。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通過教育部114年度預算,歲出預算編列3,623億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的計劃型補助款達1100多億元,包括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劃、學輔法專輔教師增置、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劃,以及優化全民運動環境計劃等,此外,中央承接省府的高中職學校業務,也可能將移交地方政府辦理。
教育部表示,《財劃法》修正後,隨着總預算縮減,教育部將配合行政院全面檢討支出,重新評估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比例,部分補助款改由地方自行編列預算。另外優秀運動選手與教練獎勵金、高中免學費、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減免等,也將視整體預算額度評估修正補助額度之可能。
教育部指出,114年度,行政院除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保障應編數外,另額外挹注教育部超過200億元,用以提升教育品質。新版《財劃法》施行後,這類額外挹注恐無法延續,將影響政策推動與人才培育工作。
教育部指出,若新《財劃法》實施,將對教育平權、體育人才培育及教保服務品質等領域帶來衝擊。教育部在規畫執行教育專案預算時,以往會依據縣市學齡人口進行統籌分配,例如學前教育,會依幼生人口數適時調整補助經費,以貼合實際需求。然而,修法後地方財源雖增加,但是否足以承接這些業務,仍需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