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封溪護魚 近3年開罰126萬
新北市目前有14區62條溪流封溪護魚,每條封溪護魚區段皆有設置告示牌,提醒民衆避免觸法圖爲金山區重河溪。(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面對極端氣候變遷,生態永續保育觀念愈來愈受到重視,爲維護新北市境內水域自然生態,確保溪流水產資源永續經營,加強民衆保育觀念,並防止非法濫捕、放流行爲,新北市目前有14區62條溪流封溪護魚,統計2021年至2024年4月共有42件違規、累計罰鍰126萬元。
農業局指出,新北市在升格前、臺北縣時期,就有封溪護魚,升格後實施「新北市封溪護漁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要點」,並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第8款規定,公告對漁區、漁期、水產動植物移植的限制或禁止事項。
農業局表示,除透過區公所公告、跑馬燈、封溪護魚告示牌宣導相關資訊外,亦會透過官方網站公告封溪護魚溪流。
目前坪林、烏來、三峽、石碇、平溪、雙溪、貢寮、淡水、三芝、石門、汐止、萬里、金山及新店共14個區62條溪流實行封溪護魚措施,除坪林、雙溪及石門部分河段,依據在地居民建議,限時開放垂釣外,其餘封溪護魚溪流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含垂釣、設網、捕蝦、蟹等,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統計,2021年違規16件、罰款計48萬元;2022年違規9件、罰款計27萬元;2023年違規13件、罰款計39萬元;2024年1至4月違規4件,罰款計12萬元。
而新店平廣溪因生態資源豐富,吸引許多民衆休閒垂釣,經區公所評估保育需求並召開地方說明會獲致共識,2019年公告實施封溪護魚措施,但2023年仍以新店平廣溪違規案件最多。
農業局表示,依據石碇區公所2020年生態監測研究調查報告顯示,長時間封溪護魚減少人爲干擾破壞,陸續在石碇區永定溪、石碇溪、烏塗溪及彭山溪,陸續發現溪哥、苦花、馬口魚、臺灣鏟頷魚及臺灣石賓等原生魚種;貢寮區公所在封溪護魚區域進行生態調查,陸續發現珍珠塘鱧、大口湯鯉、黑邊湯鯉等16項物種,具豐富生物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