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園自治條例訂由農業局主責 將開罰公園吸菸者
避免公園管理多頭馬車,新北市農業局今(18)日於市政會議提出《公園自治管理條例》草案,針對最擾人的民衆在公園禁菸區抽菸問題,未來將由農業局依《菸害防制法》開罰。(陳慰慈攝)
避免公園管理多頭馬車,新北市農業局今(18)日於市政會議提出《公園自治管理條例》草案,針對最擾人的民衆在公園禁菸區抽菸問題,未來將由農業局依《菸害防制法》開罰,最高開罰1萬元,待議會審議通過後,將函報行政院覈定公佈。
農業局諶錫輝說明,草案明訂公園主管機關與管理機關,以及明訂公園禁止行爲的裁罰權限與裁罰基準,讓公園管理維護更有明確規範。
農業局表示,目前新北市公園之管理維護等工作,由各區公所負責辦理,爲將本市轄管公園作統一管理維護、且因大衆對休憩環境品質需求,目前仍有周延性、適時性不足處,故有研議相關公園管理規範之必要。
農業局說,因中央尚無制定完善之公園管理維護法令可供依循,爲加強本市境內公園之管理維護能更有明確管理維護規範。期以提供多元化服務及高品質之休閒遊憩活動環境,研擬「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景觀處表示,其中民衆在公園吸菸部分,《公園自治管理條例》通過後,即可由農業局依《菸害防制法》開罰,裁罰金額與《菸害防制法》同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再者,過去機車或車輛違停恐有民衆公園休憩安全疑慮,因無法源依據導致無法裁罰,而《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也明定公園禁止事項,包含禁止未經許可駕駛或停放車輛,除依規定處罰1200至6000元,並得移置車輛至特定地點予以保管。
侯友宜表示,這個很重要,希望能快速送交議會,審議通過後由行政院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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