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受災戶安遷救助金 每戶最高10萬

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新北市5處房屋受損無法居住,其中拿到紅單的中和連城路222巷6弄2至10號,共有12戶、53人被安置。(陳慰慈攝)

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新北市5處房屋受損無法居住,土城、中和各2處,八里1處,社會局提供「安遷救助金」,每人2萬元、每戶最高10萬元,目前符合資格的約有200戶、500人,於8、9日撥款發放。針對受災戶後續租屋需求,除可透過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包租代管業者提供協助外,符合資格者另可申請租金補貼,減輕租屋負擔。

爲縮短安遷救助金作業時間,社會局以工務局緊急評估列入黃單、紅單的建物作爲認定標準,請區公所主動爲符合資格的受災戶造冊申請,受災戶僅需要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經審覈通過後,即可覈撥安遷救助金,讓災民能用於租屋或搬遷,儘快安定生活。

工務局統計,新北市此次共有12處建築物因地震受到嚴重損害,其中5處拿到紅單,土城2處、中和2處、八里1處。黃單部分,土城4處,中和、新店、新莊各1處。國立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教授李錫堤說,此次地震與土城一帶地質恰好頻率對上引發共振反應,纔會導致土城災情慘重。

社會局補充,針對未符合安遷救助金核發資格的受災戶,如因震災導致生活陷困或遭遇經濟困難,可依「新北市政府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或「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於事發日起3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救助申請,或向新北市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洽詢。

工務局表示,建物如需補強,可申請耐震弱層補強補助,城鄉局也有相關補助專案,有意都更的建築物,都更處也有都更方案,民衆可善加利用市府資源。受災民衆則盼市府不僅是租金補貼,未來都更或重建可以多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