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土城殉職所長明公祭 檢察官:應會成爲國民法官審判案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38歲所長劉宗鑫,上月30日深夜在新北地檢署前攔檢30歲陳姓女子被拖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明(22)日上午劉宗鑫公祭將在板橋殯儀館舉行。(本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38歲所長劉宗鑫,上月30日深夜在新北地檢署前攔檢30歲陳姓女子被拖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明(22)日上午劉宗鑫公祭將在板橋殯儀館舉行,一名檢察官就說,劉的案子以目前事證看起來,應會成爲國民法官庭審理的案件。

警方當時詢問後依《刑法》殺人罪、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與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以《刑法》殺人等罪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裁準,事後警方針對陳女尿檢,發現她當時吸食安非他命、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以及愷他命等三種毒品。

一名檢察官說,綜合目前媒體報導的事證,陳女的行爲可能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的犯意,構成殺人罪的要件該當,最低刑度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沒有犯殺人罪,也應已構成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罪的要件該當,可處無期徒刑,最少也有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不論是起訴哪個罪名,都是因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會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