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 12月1日起受理報名

新北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12月1日起受理報名。(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辦理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12月1日至29日受理報名,11月將辦理4場說明會。(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新北市辦理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12月1日至29日受理報名,11月將辦理4場說明會,凡設籍新北市的幼兒,學齡滿2至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或未持前項所述的證明,但幼兒發展與同年齡孩子相較明顯落後,或具異常特殊狀況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者,均可申請。

教育局表示,新北市爲落實特殊教育向下延伸,提供特殊教育幼兒適性教育與專業輔導學習環境,每年皆辦理一次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作業;本次提供2個報名區間,第1階段爲12月1日至12月15日,可至各公立高中、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報名;第2階段爲12月18日至12月29日,可至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中和區秀山國小)、三重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三重區厚德國小)、新莊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五股區成州國小)或板橋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板橋區文德國小)報名。

教育局提醒欲報名者詳閱「新北市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簡章」,並備妥新北市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需簽名);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或半年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幼兒詳細記事);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之影本(有前述文件者皆須檢附,無則免附);低收/中低收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中度以上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特殊境遇家庭之相關證明(有前述文件者皆須檢附,無則免附)。

爲了讓家長更瞭解鑑定安置期程及作業方式,教育局於11月19日、11月25日上、下午於新北市政府5樓507會議室辦理4場實體說明會,另於12月1日下午舉辦線上家長說明會,方便家長以線上方式掌握鑑定安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