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山:不交錢不讓驗房?物業想長期合作需開個好頭

來源: 信網 責編:陳燭光 2024-12-16 10:28:07

近日信網報道《玉蘭璟園不交物業費不讓驗房 主管部門已要求其整改》,物業要求業主提前預交一年物業費才能驗房,經城市管理髮展中心工作人員介入後纔得到整改。

報道中該小區物業費定價標價爲3.02元/平方米/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定價雖符合標準,收取方式卻存在違規,根據《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17號)第十五條規定,經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同意,物業服務企業可預收物業公共服務費,但預收時間不得超過半年;若雙方另有約定,則從其約定。物業公司通過阻礙業主驗房強收物業費的做法已經違反相關法規,最終在城陽區城市管理髮展中心的協調下,物業方纔同意業主正常收房驗房。物業公司在服務前期應當開個好頭,給業主留下好印象,爲長久合作做好打算,避免還沒交房就先“結下樑子”。

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發生矛盾屢見不鮮,今年西海岸新區融創都會中心一業主房屋保質期內漏水,物業和開發商相互推諉;城陽區綠地國科蘭亭郡常閉式防火門常開;嶗山一小區道路垃圾成堆,3.8元物業費遭質疑……關於物業的負面消息,在網上引起不少業主共鳴,稍好一些的物業在遇到問題時會採取一些補救行動,或者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能夠進行整改,態度差些物業直接不作爲,甚至“硬剛”業主,如此一來導致口碑和風評下降,最終被業委會通過投票方式替換掉,整個過程業主跟着遭罪,物業被更換,名聲也壞了,可謂雙輸。

業主對物業服務的質疑通常在於收費和服務質量不匹配,物業貴需要有與之相對應體貼到位的管家服務,只提供基礎服務則需用較低的價格來打動業主,以高端服務爲噱頭割一波韭菜,後期擺爛的管理服務態度不可取,唯有紮根小區,做好口碑的物業才能在市場中更長久的生存下去。

近年來,城市管理部門把提高物業服務質量作爲民生大事,通過建立智慧物業平臺加強管理,小區可以線上投票方式更換物業公司,李滄區浮山路街道一小區在換新物業後迎來新的變化,從小區圍牆倒塌、大門破損到爲業主發放500元紅包,錢雖不多,卻大大提高了業主的幸福感。進入小區大門,一整面牆都是物業的公開信息,上個月物業乾的事和這個月要幹什麼,一目瞭然。智慧物業平臺能夠更好的監督物業,在投票管理、信息公開上也帶來了極大便利性。

新版《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於今年9月上線,通過建立業委會、共有資金賬戶、新增處罰條款等約束物業公司行爲,對於物業通過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催收物業費行爲做出明確處罰規定。物業辦事還需有始有終,爭取長久合作,業主也要明確自己的權利,遇到不平等待遇,及時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信網評論員 孫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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