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核能不用等到2030年? 卓榮泰:「兩目標達成」用電足夠供應

於使用新核能是否不必等到2030年,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表示,目前所做的,就是持續開發新的綠能,以及將既有興建中的電廠如期如質地完成,只要兩目標達成,在2030年前用電的需求是足夠供應的。(行政院提供)

賴清德總統曾稱,若能滿足「確保核安」、「解決核廢」、「社會共識」3前提,不排除新核能使用可能。不過,對於使用新核能是否不必等到2030年,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表示,目前所做的,就是持續開發新的綠能,以及將既有興建中的電廠如期如質地完成,只要兩目標達成,在2030年前用電的需求是足夠供應的。

卓榮泰說,「對於未來新的核能技術、核能的發展,政府都採取開放的態度」,未來的新核能當然要跟世界的共識來做連結,臺灣內部也要對於核安、核廢料的處理跟保障,能夠得到進一步的認證。

至於大陸已使用的第四代核電都能符合核安與低核廢問題,卓榮泰說,臺灣是要跟世界先進國家的技術和認證連結,中國大陸的人權價值跟人命的安全係數跟臺灣不盡相同,「不要讓它的標準來當作我們的借鏡」,這個是非常殘酷的事實,他覺得還是要以臺灣人民財產的自由安全爲最大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