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家事移工月薪 即起不得低於2萬元
勞動部宣佈自10日起,新招募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每月薪資由1.7萬元調高至2萬元。圖爲傍晚時分,外籍看護推着坐輪椅的長者到公園透氣。(姚志平攝)
中斷近5個月的印尼家事移工有解!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昨通過,即日起新引進及期滿續聘的家事移工契約月薪資至少2萬元,就安基金並同步編列預算補助弱勢僱主,每月補助3000元,可補助3年,至於非弱勢的一般僱主若在今年底前引進、僱用家庭看護移工,每月補助1500元,最高補助4個月,預估有1.1萬名弱勢及8.5萬名一般僱主受益。
家事移工分爲家庭看護移工及家庭幫傭,這次調薪,2者都有調,但就安基金的補助,只有看護移工的僱主可申請。
家事移工不適用《勞基法》,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移工則透過各來源國政府做契約驗證時,爲移工薪資把關,現行要求月薪不得低於1萬7000元,有7年未調整。
印尼政府3月18日以臺灣沒有「移工零付費」方案,拒絕驗證印尼家事移工契約,因此有6.4萬名印尼移工被卡關,來不了臺灣。所謂「零付費」方案,是僱主應爲移工支付前往臺灣所需的費用,包括交通、簽證、勞動契約驗證、公司服務費等,大約爲10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與印尼4度討論,並獲得印尼書面回覆,如果合理調薪,就可以豁免「移工零付費」。
勞發署長蔡孟良表示,經調查後發現,有6成僱主可接受看護工薪資調至2萬元,就安基金管理會通過移工契約薪資每月至少2萬元,並同步編列預算補助弱勢僱主及一般僱主,初步估計補助弱勢僱主12億元、一般戶約5.1億元。
蔡孟良指出,如果僱主給付薪資低於契約規範,依《就業服務法》,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還可以廢止其聘僱許可。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表示,家事移工長期低薪,雖然調整至2萬元,但仍比基本工資25250元低,仍難與國際競爭移工,呼籲應提高至基本工資、納入整體長照人力,政府並提供弱勢僱主補助。
臺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僱主國際協會顧問張姮燕則說,就算調升3000元至2萬元,但仍與基本工資有差距,難以解決移工轉換、挑工問題,移工仍不斷轉換至輕症患者,造成重症家屬困擾,呼籲應透過加薪及補助鼓勵移工照顧重症患者。